争魏 第八百三十二章 分封(1/4)

    杨旭的章程很快就呈送上来。

    改封杨武为齐王,镇广固,杨宏为淮王,镇淮北,杨晖为代王,镇代郡,三人全都食邑五千户,杨武杨宏护卫五百甲士,杨晖护卫一千精骑。

    其他的皇子年纪太小,没到分封的年纪,暂时留在大兴。

    没有皇帝诏令,无故不得离开封地,亦不可擅自回京。

    在杨旭的设计中,一个亲王的权力相当于一郡太守。

    边地封王侧重于治军,拱卫边境,内地的封王侧重于治民,还可以监督地方。

    亲王的权力不是永恒的,会受推恩令的影响,生几个儿子,食邑就要分成多少份。

    他们的下一代可以科举,可以从军,可以入仕,各尽其长。

    不过对他们的管制也非常严厉,列了十二重罪,二十七轻罪,重则赐死,或贬为庶民,开革出宗室,流放边地,最轻的也是削减食邑。

    章程非常详细,连亲王、嗣王、郡王的住宅、服饰、车驾都有严格规定,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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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详尽的东西,显然不是他一个人的成果。

    太子身边除了杨峥挑选的张骏、文济、北宫纯等人,还有一群幕僚。

    封王虽然被朝廷束缚着,但有一定的实权,不会坐大,也不会像曹魏一般被圈养,无所事事。

    除了这些,杨旭还效彷汉高祖,非杨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曹魏当年若是效彷汉制,也不会被司马家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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