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大清?朕的大清呢? 第三百七十八章、问题并不只是在于法律(2/2)

    不用说,。

    陷害这小子的,背后肯定有朱皇帝的一些老兄弟了。

    不过朱皇帝不用锦衣卫调查也清楚,这小子肯定不是贩毒的料。

    要是黄四麻子这个黑帮大佬把贩毒这种事情交给这小子负责。

    那怕是脑袋被驴踢了。

    当廷的裁判官也看到了宋湘,同时还看到了戴衢亨,他甚至看到了兰国公罗芳伯——罗芳伯当年培训一些基层官员的时候,他也见过这位大明第一位首相。

    而能让大明第一首相,兰国公罗芳伯如此恭敬的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大明天子朱道桦!!

    皇帝也来看这场审判了?

    难道这个案子有什么特别的吗?

    不!

    案子肯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

    皇帝肯定只是来看看、

    而且来看之前,他肯定也会了解案件情况,锦衣卫可不是吃干饭的。

    本来上头还打了招呼,一定要让那小子流放到西伯利亚去。

    但现在.

    裁判官犹豫了。

    皇帝老子在看着呢!

    要是他敢胡乱判罚。

    说不定前途就没了。

    得了。

    还是秉公执法算了,那小子贩毒的证据根本就不充分,只有他的口供而已。

    只要他当庭翻供,谁也奈何不了他。

    对这位裁判长来说,洪帮背后大佬的面子,和在朱皇帝面前树立一个秉公执法,铁面无私的判官形象,哪一个重要,孰重孰轻,他太清楚不过了。

    虽然大明朝现在已经是半资本主义社会了。

    但在头顶上的君王依旧是言出法随。

    所以,对于任何官僚而言。

    “揣摩圣意”可以说必须是无师自通的基本功了。

    黄四不知道的是。

    无意之中。

    朱皇帝,真的成了他的贵人了。

    当然,他本人是不知道这一点的。

    不过,和那个裁判长想的不一样的是。

    朱皇帝,并不关心这个案件的真相。

    他关心的,是上海裁判庭的判官们的立场。

    这个和西方司法体系类似的法庭。

    他们的立场究竟是在哪一边的?

    是站在维护大明帝国利益的立场,还是在死板僵化的背法条?

    裁判庭上。

    唇枪舌剑。

    那个吴望海确实是个能言善辩的律师。

    这样的人无论是在现在还是在未来都是能混得开的。

    而朱皇帝其实并不关心裁判廷的判案的流程是如何的。

    在挺上众人唇枪舌剑,进行一场近代化的法律辩护的时候。

    朱皇帝在思考的,是帝国司法体系的优缺点。

    以及

    补救的办法!

    现在的问题摆在了朱皇帝的面前。

    一道艰难的选择题。

    首先,是选择一个比较独立和公正的法律体系。

    还是建立一个不那么独立,也不那么公正,但是却能对大明帝国的敌人重拳出击的法律体系。

    一个比较独立和公正的法律体系也许是建立一个资本主义强国的必须。

    因为这样一个体系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私人财产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这也是一个国家资产阶级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

    否则,若是和前清、前明一样,一个小小的知县就能让家产几十万的大商人灭门破家。

    那资本还敢光明正大的在市场上流通吗?

    但与此同时。

    一个过于独立的法律体系。

    又在对付大明帝国的内部敌人的时候过于软弱。

    法律,应该为皇帝,为国家利益服务。

    这是每一名法官,甚至是律师都必须知道的事情,当然了,这个法律体系在表面上必须要是独立,而且公正的,必须是能在表面上抱回所有人的法律体系。

    否则,资本保准被吓跑,谁还敢来投资啊。

    朱皇帝现在是处在“既要又要”的两难阶段。

    打个比方。

    在历史上。

    沙皇俄国的那些造反派们,包括伟大道师和雌父都被沙皇的执法部门给逮捕过。

    如果沙皇的执法部门知道对于这些威胁到沙皇帝国的敌人不能讲究什么程序正义,直接安插个什么罪名在这些人身上,证据什么的也不需要讲究,把他们统统宰了。

    这样就能保证沙俄的江山铁桶万年吗?

    似乎

    也不可以。

    沙俄覆灭的根本原因,不是沙俄的官僚体系不够忠城。

    问题。

    是多方面的。

    而最大的问题在于,沙俄的农奴、工人们的生活水平太差了。

    时刻处在生存威胁的边沿。

    这才给了革命以突然。

    沙皇的鹰犬哪怕再卖力。

    恐怕也维护不了底下烈火油烹。

    “皇上,要起立了。”

    罗芳伯在朱皇帝耳边低声说道。

    原来已经要宣判了。

    现在大家都站了起来。

    朱皇帝现在是微服私访,可不能摆皇帝的架子。

    所以也跟着站了起来。

    裁判长不经意间看了看朱皇帝的位置,大声说道:“本庭经过合议,被告黄牧,贩卖鸦片之指控,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被告人吸食鸦片、私藏鸦片之罪名,证据确凿,本庭予以宣判:依据【刑法典】第8章第17条、第22条之规定,处被告黄牧,拘役一年,或罚款30000元之处罚!”

    裁判是公正的。

    裁判官也很能办事。

    但是朱皇帝却不怎么满意。

    或者说。

    在他看来。

    对付漕帮这种有工会性质的团体,最好的办法就是借助此案,大办特办,把这个帮派连根拔起!

    不过

    朱皇帝也想的有些眉目了。

    后世的米帝、欧洲等国也是资本主义国家。

    为什么他们的工人没有什么造反的动力呢?

    也许,问题并不只是在于法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