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起源阿卡姆 141、我不在乎(2/4)

    “你不知道这东西不能随便卖的吗,你从哪里搞到的!”

    说话的,是一个嘴巴上打了三根唇钉,脸上纹着一簇火焰,头顶鸡冠头,瘦的跟个猴子一样,还特么画眼影的哥们儿。

    他拎着林恩摊位上的一件肩膀上有钉子的皮衣,抖啊抖的,就穿到了自己的身上,而他身后的同伴们,也在林恩的摊位上挑挑拣拣,嘻嘻哈哈的评价着,扔了一件又捡起一件,把整个摊位搞的乱七八糟的。

    “唉……”

    林恩轻轻叹息了一声,他实在是有点困,毕竟已经好多天的夜班了,真以为满城跑着做任务不需要体力,不用休息是吧,那不成了蝙蝠侠了么!

    左右看了看,林恩的同行们,已经有的开始收拾东西走人了,行动之间,都在躲着林恩这边。

    “你妈了……呼……你喜欢那件衣服,就拿走穿吧,别聚在这里,影响我做生意,就这样。”

    林恩简单的说了两句,就又把帽子扣在了自己脸上。

    皮衣大军你看我我看你的,隐约的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得到本应该得到的【尊重】。

    “法克!小菜鸡,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么!”

    “我尼玛……”

    心烦意乱的摘下脸上的帽子,林恩依旧是睡眼惺忪,不过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他看着对方手中的那把小刀,只觉得自己比吃了个苍蝇还难受。

    而这时,可能是因为周边人群畏惧的眼神,和躲闪的姿态,皮衣鸡冠头越发的享受这种氛围,眼神越发明亮,笑声越发张狂。

    有的时候,有的人,就是会这样。

    在一个人没有什么特长,又想引人注意的时候,他渴望得到别人的关注,往往会通过做一些公序良俗或者法律禁止的事情来吸引别人眼球,以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而他做的这些事情本身其实没什么难度,只是经历过社会化过程,受过良好教育,有爹妈管教的人不会去做而已。比如故意做一些危险的事情,比如在公众场合大声喧哗,比如故意恶作剧,比如努力的,又胆小的,自欺欺人的去做一个“坏人”。

    林恩无比确定,眼前的这几个,就是这样的货色。

    被这种东西挑衅,林恩自觉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

    “既要杀戮权贵……也要杀戮平民……”

    “你瞎啦!说什么呢!”

    鸡冠头刷刷刷的耍起了手中的蝴蝶刀,光影纷飞之间,又收获了一片敬畏的目光,于是他越发的得意,刀子越耍越快。

    这一系列的动作,从入场开始,到扬长而去,中间最重要的就是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环节,对于鸡冠头这一类人来说,少了这样的过程,他这一整套的行为艺术,就不完美。

    如同睡觉的时候忘了脱袜子,或者大便的时候没有擦屁股一样,很是不美。

    “我说你啊。”

    林恩很不愿意的站了起来,小猫咪蹦到了一边,躲开了某个皮衣女想要抱起它的动作,叼起摊位上的另一个薄脆,跳到了林恩已经离开的椅子上,自顾自的继续自己消灭薄脆的大业。

    而林恩,已经踩着自己摊位的铺装,走到了鸡冠头的面前。

    “这东西,不该这么用的。”

    说话间,林恩已经一把抓住了鸡冠头的手腕,另一只手从鸡冠头的手中取出了蝴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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