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不及娘子万分之一(1/2)

“原来是秀才公呀!”

“没问题,没问题,公子尽管拿去便是了!”

“明日记得将钱财带过来,给小人便是了!”

店老板从一开始便看出黄廷晖的气质非同常人。

这么一个读书郎,显然不会因为二十文败坏自己的名声。

更何况店老板是个眼睛很毒的家伙,他自然是知道黄廷晖给出的这个手串儿价值不菲,远在这把牛角梳之上。

将这不值多少钱的牛角梳交给黄廷晖这么一个读书郎,也算是做了个顺水人情。

故而,店老板很是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多谢老板成全!”黄廷晖对小老板儿拱了拱手,他拿起了牛角梳,再撑开油纸伞便往外走了出去。

“真是个好男人呢!”看着黄廷晖远去的背影,店老板的娘子从帘后走了出来。

这年头女人做生意,是不能太过抛头露脸的。

至于沈柔则是妥妥的意外。

“娘子何以见得?”听到自家娘子这么一说,店老板愣了愣,他好奇的问道。

“那公子给你的手串儿,价值绝不在一两银子以下。”

“从这手串儿的模样儿,这手串儿应该是经常被公子把玩,可以说是喜爱至极。”

“而这公子却为了一把牛角梳,没有半点犹豫的将这手串儿押给了你!”

“男人要这牛角梳干什么,还不是女人用的多,往常来买这牛角梳的都是女子!”

“偏偏今日却有一个公子哥儿愿意用价值几两银子的手串儿,换你那二十文的牛角梳。”

“这当然是送给自己喜爱之人的。”

“如此来说,可不是一个痴情的好男儿么?”

女人心思细腻,这般一联想便猜到了事情的原委。

就连店老板也找不到有什么不符合逻辑的地方。

“按娘子这么说,好像确实是如此!”店老板接着自家娘子的话头儿往下说道。

这年头儿能将自己珍视的东西押出去,仅仅是为了一把送给喜爱之人的牛角梳,像这等男儿可是不多见了。

这小哥儿,也称得上是个痴情的好男人了。

黄廷晖自然不知道店老板与自家娘子的对话,他撑着油纸伞便往考场附近走去。

此时,有一辆马车从远处驰来。

马车的车轮碾压在地面,一串串的水幕溅了起来。

形成了一朵朵煞是好看的“水花儿”。

马车之中端坐的正是从崇恩寺祈福回来的陈秋娘与吴菲莲二人。

“夫人,吴小姐,往前一段距离,马车可不能过去了!”

“今日是县试的大日子,县老爷明令禁止,不能让马车、牛车经过考场附近。”

“以免吵到正在考试的考生!”

“取走违抗者,杖四十,以儆效尤!”

在古代,别小看这杖四十的刑罚。

杖罚始于东汉,但“出道”却是在大盛朝。

原因无他,大盛朝的开国之君最喜杖责。

用于执行杖责的木头棍子,可不是简简单单的小木棍儿。

这种木头棍子一般是由栗木制成。

便是那个能长出板栗的树,做成的木材。

这种木头最大的特点就是结实、耐用,特别适合做家具。

杖责用来打人的棍子,那棍子打人的一端削成槌状,外面包有铁皮。

而且铁皮上还有倒钩!

因此,这一棒子打下去的话,如果执行杖责的人再顺势一扯,那么尖利的倒勾就会把受刑人的肉撕下来一大块。

故而,一般来讲,如果杖十下的话,基本上就得面朝下卧床数月。

而杖三十,以后生活可能无法自理。

至于杖八十的话就是去见阎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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