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二章:证据(2/3)

事后,校服,手套,鞋套。最好也都烧了。

学校里前段时间丢失了校服的人很多。世界上总是不缺丢三落四的学生的。这方面也没法查。

监控能找到小明去过这个学校的画面。但只是去过那个学校和换了个书包一样无法证明什么。小明咬死了说自己捡的校服进去看看后来校服又丢了你也没办法。

堪称滴水不漏。但却还是让吴辉找到一个破绽。

夏天,你不可能戴帽子。也不可能在地上寻找自己的毛发捡走。所以,把这个体育仓库里的毛发,符合条件的全部都验一遍。

只希望这家伙身上的毛发不要长得太牢,掉几根有毛(和谐,但不知道为啥)囊的睫毛眉毛头发腿毛什么的,可以验个DNA。

警方的动作还是很快的,同时也是刑侦技术够发达。在吴辉转头去死者a那边调查的时候,终于有了收获。在体育仓库找到了小明的毛发。

同时还靠警犬在小明家附近的土坑里找到了烧掉的衣服。

这些事实加起来……其实只能证明小明去过体育仓库。他还可以说自己去的时候没有见到死者b。

拿着他的画像去学校里找人证。顺便吴辉拿着这些证据,可以再审一次了。

“你的眉毛,在死者b身边找到的。”吴辉说:“这里是你打听他相关信息时的认证口供,还有你和死者a联系时他小弟的口供。”

“加上死者c死前喝的啤酒易拉罐,我们好不容易找到的。上面有你的指纹。”

“这是在你家附近挖出来的雨衣和校服焚烧后的灰烬。”

“这是有你汗水痕迹的,比你尺码大一号的,你表弟的鞋。脚印与死者c现场厕所的脚印一致。你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小明沉默了有一会:“脚印不能当做证据,我正常去厕所和仓库也会留下脚印。我去过体育仓库也不代表我杀人。”

吴辉:“但这根眉毛出现在死者身边,也没有积灰,被体育器材压着,只可能是凶手的,不可能是其他人后面掉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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