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8章、党纪国法(1/5)

又批阅了几份文件,在管瑾的提醒下收拾东西,缓步前往省府办公楼参加崔恢邑紧急提议的常委会。

议题只有一个:讨论如何处置晋西市副市长金雨奇!

崔恢邑咽不下这口气啊——台面上丢脸,台面下更有迅速接手案子不能让明月过多介入的迫切性。

事起仓促,只有七位常委到会,但申委书记、申长、申委副书记三大员都在份量足够且过半数,会议形成的决议是有效的。

常委们落座后,崔恢邑沉着脸说:“可能同志们都听说晋西市副市长金雨奇出事了,前因后果、具体细节不再赘言,我向沈书记提议紧急召开常委会的原因在于,省管干部究竟谁来管?!晋西市公安局吗?不错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警方履行应有的程序是应该的,但省纪委既然已提出接手调查还拽在手里不放,到底什么意思?市委对抗申委吗,今天要把问题摆到明处说清楚!”

除了申委三大员以及提议人崔恢邑,参会的还有组织部长徐曲、秘书长丛榭和晋西市委书记蔡清映。

在常委会这样的场合说实话蔡清映是很窝囊的,明月惹下的祸,责任却要由他这个班子来扛,没办法,谁叫你是一把手呢?

而且尽管平时都护着金雨奇,但在崔恢邑和蔡清映的级别断断不可能暗通款曲,比如说在常委会前说:

“清映啊,我在会上发一通火,不是针对你,别误会。”

“没事没事,省城的特殊情况也需要恢邑出面整顿一下。”

那就叫严重违反组织生活的原则性错误,被查出来要降级降职、党纪处分的;同样明月抓捕金雨奇,事前没向方晟指示,事后没向方晟汇报,态度坚决地一个人顶在最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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