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小雨的任命(3/3)

“啊!我任队长?”小雨惊讶的用手指向自己,一脸的不可置信,那样子又是显得有些俏皮可爱。

从杨家庄回到黑码头之后,小雨运用了所学的歌曲大大的赞扬着杨晨东。尤其是那首《东方红》,更是把六少爷塑造成了解决劳苦大众的神灵。这才有了赤嵌城中,大家都如此崇拜杨晨东的局面。

在这其中,小雨的功劳的确是不小。可他终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女孩子,让她就任宣传队长,的确是一次大胆的任命。

看着小雨那惊讶的样子,杨晨东呵呵笑笑,“怎么?担心自己的能力不足?还是对自己没有信心。想当初甘罗八岁半拜相,霍去病十六岁领兵,二十岁就远征匈奴,二十多岁就封狼居胥。有了这些人的前车之鉴,你又为什么不能当宣传队长呢?”

真正的人才并非是要看年龄的。有很多活了很大岁数的人,一旦委以重任,一样会犯错。有很多年纪小的人确一样可以创造出惊才艳绝的成绩来。

小雨对杨晨东很崇拜,这一点是不争的事实。

宣传队长,目前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宣传杨晨东的成绩,无疑栾小雨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至少不用担心她思想会出什么问题。至于以后宣传队还要进入百姓家和军队,直等到那个时候,她也足够的成长起来了,真是那时,她或许可以做的更好。就算是做不好,在换将也来的及。至少从现阶断来看,能替代小雨的人不多。

这样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那就是表明杨晨东用人不拘一格。想一想,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小女孩就因为有能力得以重任,那其它年纪小的还有什么可顾虑的呢?

“这个...我行吗?”虽然受到了鼓励,但依然还是有些信心不足。

“行的,六少爷说你行,你就行。”倒是一旁的巧音有些羡慕的看向着小雨。像是她自己这般年纪的时候,还什么都不会呢?就是见人说个话都会害怕会害羞。在看小雨,六少爷的精心调教下,确已经可以委以重任了,实在是让她羡慕。

只是羡慕归羡慕,若是现在杨晨东让巧音做什么事情而要因此离开的话,那她也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在她心中,自己早就是六少爷的人了,就算是对方不要自己,她也依然不会走,死也要死要少爷的面前。

巧音也是这般的赞同,小雨就有了信心。她年纪不大不假,但自从跟了杨晨东学习之后,眼界早已经开阔。父亲栾七是电厂厂长,母亲周花是制衣厂的厂长,又有那么多同学成为了军队的政治教员,她早就不在是一年多前只知道要吃口香糖的栾小雨,她已经成长了起来。

若非是年龄小的话,小雨相信自己一定也可以进入军队,成为第一个女教员的。现在,即然有机会摆在自己的面前,她有什么理由去拒绝。更不要说,这还是六少爷的意思,她就更不能否定了。

“好,我干,但是六少爷,我要怎么做呢?”小雨抿了抿嘴唇,咬了咬牙,下定了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