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十日之期(2/5)

“我还说过,父亲驯服赤兔马后,可以让它随意外出吃草,吃完之后自己就能回来,这叫老马识途。”

“老马识途?”

刘钧突然瞳孔收缩,整个人如遭重锤一般,随即脑海中闪过一道光,把所有没有想通的事瞬间串联起来。

“绮儿,就是老马识途,我想到办法了……”

他按着吕绮的双肩变得欣喜若狂,情不自禁的捧住对方雪白的脸蛋儿,狠狠的亲了一口。

吕琦愣了愣神,随即气的俏脸通红,杏眼圆睁怒吼道:“阿钧,你要死啦。”

说着挥动手中的长剑,不顾一切的向刘钧砸了过去。

她没有想到刘钧竟然如此大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她如此轻薄。

那剑虽然没有出鞘,砸在身上不至于致命,但是也足能把人打的很疼。

刘钧连忙躲开,笑着道:“我想到找寻糜府粮仓的办法了?”

吕琦迟疑了一下,冷声道:“那你说,你要是不说出个所以然来,看这次本小娘不打你。”

相对于被轻薄,她显然更关心那糜府粮仓所在。

毕竟要是找不到那粮仓,她极有可能面临父亲被杀,家破人亡的凄惨下场。

“正是你那句老马识途提醒了我,”刘钧缓缓道:“糜竺之所以敢于留下这满府的奴仆,显然那粮仓他是瞒着奴仆的,所以高顺即使全都打死也没用。

可是糜竺瞒着下人,却总不至于瞒着马吧,他运送粮食也要用到马匹。

现在那糜府还有那么多马,我们只要把马儿一直饿着,并收走所有草料,到时候马儿饿极,自然会带我们去寻草料,如此这粮草不就找到了吗?”

“妙啊,”吕琦听得眼前一亮,心中一阵激动,早已忘记了刚才被轻薄的事。

甚至她兴奋到有种想要抱着刘钧一起跳的冲动。

利用马的记忆去寻找粮草,的确巧妙至极。

过了好一会儿,她方才抑制住心中的激动,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刘钧道:“阿钧,我怎么感觉你最近变了。”

“怎么变了?”刘钧摸了摸自己的脸道:“难道变好看了?”

“那倒没有,”吕琦没好气的笑了笑,正色道:“只不过变得比以前更聪明,更有自信,也更好玩了。”

世人都说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作为一个女儿,心中认可的第一个男性便是父亲,将来寻找夫君也会不自觉的照着父亲的样子去找。

可是吕绮作为吕布的女儿,那就有些困难了。

吕布武力举世无双,而且是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性情,为了家人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这样的奇男子天下哪儿有第二个?

所以吕琦此前虽然跟刘钧一起长大,但是对那个心虚胆怯、自轻自贱的玩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也许她真的只是把刘钧当成兄弟和最好的朋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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