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四七章 刀在手,跟我走!杀蒙古,砍土蛮!(2/4)

如果当官的在明初贪污四十贯钱,那就是剥皮充草的结果。对于很多百姓来说,当官就是为了吃饷银、就是为了发财。

打一场仗下来,砍上三五个脑袋,那是什么结果?

我可以回家娶妻去了,不用娶寡妇,全是黄花闺女;我还能买二亩地。多打几仗,我都能当个小地主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可能没有战斗力?

打得看到蒙古人就嗷嗷叫往上冲。那是蒙古人吗?

那全是钱!行走的银锭子!

等到大明没钱的时候,赏钱自然就没有了。别说赏钱了,军饷都没有了。

军饷从京城出去,能到边镇也就剩下十分之二。一百万两,到军人的手里面有二十两就不错了。

然后各地的将军们搞贪污,让当兵的去种地。除了本身他们奢靡之外,更多的也是没办法。朝廷的兵都要打仗,任务要完成,你手上没有精兵强将怎么行?

手上没人,心发慌。可是朝廷不给钱怎么办?

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自己想办法。于是他们就有了新的办法,把军队分成两部分。

一部分是他们的亲军心腹。这些人拿着高额的军饷,装备最好的装备,打仗的时候用的是他们。

剩下那些军户就去种地,种出来的那些粮食全都被将领收走了。这些将领收走了这些粮卖了钱之后,一些自己享受了,一些装备亲军了。这也是为什么明朝后期边军还能打仗的原因。

如果全靠中央给的钱,快别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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