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激斗(2/4)

这名地字号伙计手中只是提了一把短剑,另外一把短剑被他别在腰间,这双剑之法出自太平道,据说当年东皇年轻时尤其擅长此法,不过待到后来,东皇还是回归了传统的三尺青锋,所以道门中人用得不多。

然后他再次消失不见,如鬼魅一般。

若论速度,齐玄素比之地字号伙计稍逊一筹。不过齐玄素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魔刀”,省却反应时间,以近乎于提前预料的本能直觉,弥补自己在速度上不足。

只听得一声金石之音,齐玄素的“飞英白”出鞘,刚好挡住了地字号伙计的一剑。然后齐玄素顺势一刀掠出,反而是倒逼地字号伙计向后退去。

地字号伙计的脸上露出几分凝重之色,收起了所有的轻视之心,在他看来,击杀一位逍遥阶段的天人并不算什么难事,只是没想到,齐玄素的厉害之处远超他的预料。

齐玄素一刀逼退地字号伙计之后,心知地字号伙计的速度极快,所以他将真气注入手中的“飞英白”,化作森森寒气弥漫开来。

只是一瞬间,就有肉眼可见的寒霜凭空生出,积水凝结成冰。

地字号伙计脸色凝重,在寒气近身之前,双剑交错着斩向齐玄素的咽喉。

齐玄素用出“天地任我行”一式,这是“魔刀”宋政的得意绝技,乃是无定式、无定向、无定距的一刀。

齐玄素的身形好似一阵不知从何处而来又不知往何处而去的清风,瞬间消失在地字号伙计的面前。紧接着,地字号伙计只觉得咽喉位置一凉,已然是被割断了喉咙。

不过地字号伙计还不至于因此就身死,毕竟是天人,甚至连重伤也算不上。

地字号伙计全力催动体内真气,又与齐玄素在电光火石之间交手十余招,然后地字号伙计猛地向后跃起,双手的手背上各有一道血痕,脸上也显露出惊愕神情。

刚刚一番交手,分明是他的出剑速度更胜齐玄素的出刀速度,可齐玄素每每都能及时反应,让他无功而返。

他的双剑乃是宝物,附有剧毒,天人也要受到影响,可伤不到人家,那也是无用。

两人又斗在一起,越斗越快,地字号伙计身如鬼魅,拖曳出无数难分真假的残影,双剑变化莫测,无穷不定,齐玄素却总能抵挡,甚至反攻,又有寒气不断逸散,转眼之间,这名地字号伙计的眉毛头发上已经挂满白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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