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伦敦见闻(5.8K)(3/3)

徐云的脑海中忽然冒出了一本作品的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

《雾都孤儿》成书于1838年,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工具’。

“如今随着工业发展,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

“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

“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

说完他长叹一声,拍了拍一脸‘城市套路深’的小麦,指着检查站道:

“好了,该到我们入城了,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但伦敦却是前往剑桥镇必须经过的一座大城。

等穿过伦敦城北,距离剑桥镇的距离就只有60英里不到的一片坦途了。

因此汤姆逊才选择了今天入城。

同时他进入伦敦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

他准备在这里与徐云分别。

毕竟按照徐云此前的说法。

他从苏格兰的阿伯丁港下了床,准备前往伦敦拜访亲戚,然后谋求出路。

只可惜遇到了黑心车夫他被半路抛下,这才有了后续的故事。

眼下他们一行人途径伦敦,自然没有再带徐云前往剑桥大学的必要了。

十五分钟后。

汤姆逊一行人通过检查站,进入了伦敦市内。

“罗峰。”

入城后,汤姆逊朝周围看了一圈,对徐云问道:

“你的那位亲戚住在哪里?我和麦克斯韦送你过去吧。”

“知道了具体地址,今后我们也方便写信往来。”

徐云闻言假意思索了一番,说道:

“我记得是在....伊斯林顿区的贝西姆街13号。”

“贝西姆街?”

汤姆逊微微一愣,眼睛立马瞪大了少于,随后说道:

“罗峰,你的亲戚没有留下其他备用的地址吗?”

徐云假意茫然的看了他一眼,明知故问的道:

“当然没有,汤姆逊先生,怎么了吗?”

汤姆逊见说眉头拧成了一团,斟酌着说道:

“罗峰,你恐怕有所不知,两年前伦敦爆发了一场霍乱,伊斯林顿区属于重灾区,因此当时很多建筑都被推倒废弃了......”

“贝西姆街在伊斯林顿区的正中心,那里的住户要么搬迁,要么就已经......”

听闻此言。

徐云连忙又摆出了一副一无所知的模样,像是个装纯情的海王一般:

“啊?不会吧?”

做出这幅表情的同时,他也在心中给自己打了个分:

90分!

1848年伦敦曾经爆发过一场霍乱,死了五万两千多人,也是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霍乱。

其中伊斯林顿区和卡姆登区都是霍乱的重灾区,死亡率达到了68%。

徐云这辈子的主攻方向是生物学,因此自然记得这么一遭大事件发生的时间与最中心的地点。

虽然如今的时间线发生过变动,但是霍乱的爆发原因可是和科学理论沾不上半点边的。

因此徐云有八成以上的把握猜测,这场霍乱在副本里同样发生过。

当然了,

这场霍乱若真的因为蝴蝶翅膀煽动的缘故没有爆发,徐云也有其他办法能让自己的‘亲戚’失踪。

视线再回归现实。

徐云就这样和汤姆逊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几秒钟,随后他又摆出了一副有些犹豫的表情,说道:

“汤姆逊先生,我得到的地址是七年前姑妈在信件中留下的,没有其他的备份地址。”

“如今出了这么桩事儿...我估计是没什么可能能找到她们了。”

说完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不过汤姆逊先生,我原先的打算是在拜见过她们后留在伦敦工作,然后用赚取的工资凑够学费去大学读书。”

“我原本打算报考伦敦大学学院做一名旁听生,但如今认识了你和麦克斯韦先生,我就想冒昧的问一声.....”

“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去剑桥读书呢?”

..........

------题外话------

果然还是免疫力的问题,熬夜把免疫力搞降低了.....

然后推荐一本老司机的新书,《人在诸天,漂到失联》,车速很快,这其实是这个老司机上本书的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