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五章 天之争(1/4)

从道则之中完全复生的这位至人睁开眼睛。

但映入眼帘的,便是完美的天道包围着自己。

“合道?!”他立刻惊呼出声,随即双手掐诀。

天垂象,圣人则之,天不以久远更其春冬,也就是说,天道很少改变自己的做法,他们对万物都是一视同仁的。

所以他有办法解决合道的问题。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

眼前完美的天道,做出了改变。

这让他顿时傻眼。

天道……做出了改变?

闹呢!

这是何等自私的天道啊!?

这不符合常理啊!

不过,再怎么惊讶也没用,因为仙天,本身就和昊天完全不同。

昊天不以久远更其春冬,不知多少一年如一日的平等对待众生,但仙天可不一样。

仙天的一切,都是为了自身。

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神道特有的‘平等’吧。

平等的蔑视众生,万物皆要容纳于天中。

一切双标行为的背后,都有一条隐藏的唯一标准。

人不会双标,只是在面对不同的事情的时候,会做出不一样的抉择,仙天也是如此。

他唯一的标准就只有一条,那就是一切以自己为中心。

为此,他扼杀了自己世界内的文明,操纵他们作为自己的养料,让他们发挥自己的高级智能去研究出诸多的‘可能性’,然后吃掉他们。

仙天,就是一只暴食的吞噬文明之兽。

他在自己的体内培育一个又一个的文明,然后将他们吃掉,弥补自己的缺点。

这些文明普遍都是畸形的,就好像现在的凡间和真世一样,因为他们存在的意义本身就只是作为仙天的‘灵感’而存在而已。

这位三品至人,立刻领会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哪怕天道会改变自己,但总不可能坐以待毙,他还有很多手段,对方只是被动的吞噬,没有主动展露恶意,如果只是这样的话,不可能轻易吃掉他!

下一刻,他的法相膨胀,手中也出现了自己的法宝。

和巫道不一样,人道是极其擅长使用法宝的。

他的法宝,是一块青色的竹简。

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

太古时期,凡事书写律领,均以二尺四寸简,举其大数,谓之三尺。

手握此律,可以信天下。

此为天下所共,有一动摇,则人无以措手足。

换而言之,他手中这竹简,便是律法的化身。

他的法相将竹简展开,一个个文字从竹简之中飞出,订立在周围。

“奉至尊令,吾名邢官卿,大唐刑部侍郎,于此乃立刑名之制。”他潇洒一挥,飞出的文字好似星火洪流,冲刷而出,竟然将仙天的道则逼退!

“夫人,有生万物之最灵者也。然而爪牙不足供其欲,趋走不足避其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役物以为养,任智而不恃力者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能胜物。人既群居,不能无喜怒交争之情,乃有刑罚轻重之理!”

然后,他继续念诵:“圣人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

随着他的话,他的一身长衫被甲兵覆盖,然后身后浮现斧钺,刀锯,钻凿,鞭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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