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六章 五角大楼(1/2)

对于夫妻间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一场滚床单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连续滚两次。

反正这事吧,连续几次后会进入圣人模式,然后等几天又会心痒痒,然后再滚的话又会进入圣人模式,如此循环,乐此不彼。

男人在这个事情上有天赋。

女人嘛……则是不断成熟。

结婚多年,曾经的青春女子徐妙锦,如今已是熟透了的桃子。

该学会的都学会了。

没了羞涩青涩,只有成熟和妩媚,又从娑秋娜和乌尔莎她们那里学了些皮毛,于是这个夜晚腰肢如杨柳摆动,婉转提合,波涛如山,莺莺燕燕啼啼转转。

万家灯火里,黄府一枝独秀。

据说,男人天赋能力最强的时候是二十岁左右,女人则是三十岁左右,如今将近而立之年的黄昏哪是虎狼年纪的徐妙锦的对手,一夜鏖战之后,几乎睡到半晌午。

起床发现妻子已经不在身边。

绯春进来侍候他洗漱后吃早食——虽然已是大明首富,但是早食黄昏吃得很简单,他还就喜欢这种番薯稀饭配泡菜。

而且是他亲自指导厨娘弄的泡菜。

唐朝贞观年间,熬糖法从印度那边传过来,冰糖则是明朝时期发明的——只不过随着黄昏的出现,这个小小不值一提的发明,挂在了他名下。

相对于蒸汽机、发电机这些东西,冰糖确实名声不彰。

有冰糖,有辣椒。

还有琉璃坛子。

那么做一坛子地道的四川泡菜,每天早上抓一把切颗,拌上熟油辣椒,可惜的是没有味精。

所以今早黄昏吃着吃着就在想,沿海一带要弄海带养殖也不难,等啥时候抽空,想办法把味精给搞整出来。

吃过早食,走入书房。

绯春因为要去照顾豆芽和豆苗,以及卡西里生的那个混血小子,嗯,混血儿子名叫黄山……都是黄昏定的名字。

很随意。

黄豆芽名字叫黄河,黄豆苗叫黄淮,这个混血儿子小名叫豆角,大名黄山。

为此满朝文武听到之后,都嗤笑。

果然无才考不中科举。

就这取名水平,也基本上告别文化了。

搞不好他以后的子女就是黄豆尖、黄豆叶、黄豆根……就逮着和黄字沾边的作物薅羊毛了。

不过有些意外。

已经能跑能跳的黄豆角,不像黄昏,黄昏身材不算很高,但绝对不壮,而卡西丽也很较小,但这黄豆角真像他的大名一样,高而壮。

以后很可能是一个魁梧大汉。

黄昏都一度怀疑自己被戴了绿帽,好在叔父说过,黄昏的爷爷和奶奶都是“高人”,黄昏也就醒悟过来,大概就是所谓的隔代遗传了。

徐妙锦要操持家务,绯春有事,阿如温查斯从沙场归来后情绪不高,每日都慵懒的很,不是在睡觉就是在睡觉。

估计是怀起了。

权氏今日去和她小妹逛街,徐家四妹回了娘家,所以在书房陪伴黄昏的正妻小宝庆。

终究是成婚数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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