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小视频和小作文!(3/5)

“很难相信,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葬送在了景区员工的手里,就算游客做的再不对,也罪不至死!”

“景区员工是魔鬼吗!心是冷的吗!他眼看就要当爸爸了,他的老婆和还没出生的孩子以后怎么办啊!”

“孩子还没出生就没了爸爸,他还没睁开眼看看这个世界,就少了一个至亲的人,太可怜了。”

“这件事太恶劣了,必须抓住凶手,必须严惩!支持死刑!”

网上的小作文越传越玄乎,传着传着,跟张倩发生冲突的那个男人已经成了“死者”了。

不管这件事的真相如何,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讲,已经给景区的声誉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

“罗子,一人做事一人当,祸是倩姐闯的,我替她担着,跟你们景区没关系。我这就发视频帮你们澄清,让大伙儿不要听信那个女人的一面之词。”吴明士一句话说完,当场就掏出手机,准备录制澄清视频。

罗竸宁伸手拉住吴明士的胳膊,笑骂道:“说的都是些什么屁话!是人话吗!张倩这事儿你别管了,也不用发什么澄清视频,那个女人想黑我们景区就让她黑好了,黑的越狠越好。”

“啊?”吴明士听到罗竸宁的话后一脸懵圈,脑子里有点儿转不过弯儿了。

有人黑景区,最该做的难道不是赶紧澄清,解除误会吗?怎么还越黑越好了?

旁边景区的一帮领导们听到罗竸宁的话后同样是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罗竸宁这话当然不是气话,也不是随便乱说的。

作为bl站的一位lv5高级用户,除了喜欢看舞蹈区的小姐姐们跳舞,他也关注了很多有趣的up主。

像徐云流浪中国,帅农鸟哥,武志红讲心理,还有罗翔讲刑法。

虽然罗竸宁不是学法律的,也没志向在这方面发展,但也不影响他喜欢罗翔讲刑法,喜欢罗翔老师的幽默风趣。

在嘻嘻哈哈的笑声中,也能了解到一些有用的法律知识。

比如今天这件事,女人在网上发布不实的言论,对景区的声誉造成影响,是会触犯刑法的。

我国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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