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黑金(3/3)

“我们直接运他们需要的茶叶丝绸瓷器这些过去跟他们交换胡椒,他们难道还不愿意?朕觉得可以一试。”

秦琅想不到皇帝这以贪财。

“陛下有没有想过一件事,胡椒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仅是点调味料,也可以做点药用,所以以现在一年万石的量,其实完全是充足了。如果胡椒的量不断加大,那必然导致价格的不断下跌,总的来说,其实没什么变化的。”

如果把胡椒这玩意一年进口几百万石的,那到时就跟盐一样了,家家老百姓都用的起,就算跟盐一样专卖加税,可总收益其实没什么变化,却变相的把胡椒的税和利都压到了百姓头上了,这跟现在胡椒只是供给贵族官员有钱人,相当于一种变相的富人税,完全不一样了。

“一年一到两万石胡椒进口量,我们能把价格控制到每斤入港价在五百钱以下,税后在千钱以内。”

李世民想了想,心里默默的算了笔账,原来一斤胡椒入港价在一千多钱,朝廷抽解关税一次,然后香引再税一次,实际等于是十税其四,一斤胡椒起码要抽税五百钱。

如果按秦琅说的,胡椒进口量增到一年两三万石,到港价降到五百钱以下,则朝廷的税收,起码要损失六成,一斤最多征到二百钱,两百万斤也就四十万贯钱,这进口的越多,反而税越低了。

“其实要想税收不减倒也简单,适当的控制胡椒进口数量便是,我们可以把入港价控制在五百钱一斤以内,但是全部博买入库发行香引贩卖,可以把胡椒售价定在每斤两三千左右,这样每引十税二,一斤能税二三百钱,加上入港抽解,实际上就能保持税利不变。”

“当然,这样做的话,会加剧胡椒走私的可能,毕竟利润太高,肯定会有人铤而走险。”

李世民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

“那对香料加课,从十税二,变成十税三,或十税四如何?”

十税四,亏你也说的出来,世上就没有这么高的税率好吧,你这不明摆着要让别人骂你吗?

你收税倒是收的爽了,但估计所有用胡椒的人,每次吃胡椒的时候,都会狠狠的诅咒你的。

本来胡椒就够贵了,一斤就得上千钱,你再征个四百钱税,坑爹嘛。

不过想想历史上,唐朝对盐税的加税之厉害,倒不觉得稀奇了,他们可是敢把盐税直接在盐价上加十倍征税的,而盐这玩意还是人人都要吃的,不管穷富都吃,硬生生的把盐变成了一种人头税。

这么一想,征四成税,倒还挺仁慈了,你征四倍税都可以嘛。

想想南北朝时的南朝,对胡椒这样的紧俏香料,完全就是垄断贸易的,往往是直接加价十倍出售的。

嗯,好像后来宋朝也是这么搞的。

到了明朝就更坑爹,直接把所有的胡椒官府垄断,然后拿来当钱发官员俸禄。

产地一石二两黄金,港口价如果翻倍成一石五两黄金,朝廷翻个十倍,卖一石五十两黄金,那就相当于四百贯一石,一斤也就三贯多点,跟海贸兴盛前,价格似乎还有点下降啊。

这么一算,李世民跟秦琅爷俩,都不由的有点大眼瞪小眼了。

“胡椒的税低了。”李世民喃喃念道。

秦琅配合的道,“胡椒太便宜了不好。”

“要不,胡椒每引一石,税后四百贯?”

“臣觉得要不干脆四百八十贯一石好了,这样一斤刚好四千钱,好算,没零头!”

李世民瞧了秦琅一眼,觉得这家伙也太心狠了。不过心里默默一算,如果控制到港博买后再专卖四十贯一石,一年两万石,那就是八百八十万贯了。

动人心啊。

不过这样一来,朝廷每石售价就四百八十贯,那商人们再贩卖岂不得六七百一石?胡椒比现在可就要涨一倍了。

李世民既想赚这个钱,心念念着一年八百八十万贯,又怕别人骂娘,一时有些左右为难在那。

秦琅却故意不接话,反正就不主动来提这事,免的给李世民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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