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商鞅变法(3/4)

经过城门立木一事,百姓记住五十金,记住改革家商鞅,更记住朝廷一定言而有信。在信誉沦丧的战国,取信于民是众诸侯国最想做却最难做的事。商鞅在城门立木,一举赢得百姓的信任,破除百姓对朝廷的猜疑,为变法赢得了民众信任的基础。

宋朝的大变法家兼文人王安石,写了一首七绝,直接以“商鞅”为名,就是赞颂商鞅能够取信于民:

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商鞅》既表达王安石对商鞅取信于民的敬服,也表示王安石自己渴望取信于民的殷切心情。王安石与商鞅这两位大改革家,仿佛超越历史时空的限制,使两颗改革的心灵相遇。

得到民众的支持后,商鞅开始正式主持变法。

商鞅一共主持了两次变法,第一次变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整理户籍,命令百姓十家编为一什,五家编为一伍,各家互相监视检举;如果有一家人犯法,十家连带治罪。

在农耕社会,百姓的多寡影响土地的开发程度。商鞅整理户籍,有助于管理秦国的人口。商鞅施行连坐法,让百姓互相监督,大大减少了犯罪行为。

第二,如果发现奸恶之人,隐瞒不报的人将被腰斩,告发之人受到的赏赐与上阵斩杀敌首同等,窝藏奸恶之人受到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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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投降敌人的人受到的同等。通过第二条法令,秦国就彻底灭除奸恶之人生长的土壤。如果国家没有奸恶之人,百姓自然相安无事,努力发展生产。

第三,如果一户人家有两个壮丁不分家,他们家的赋税将要翻倍。商鞅强迫成年男子分家,目的就要他们自食其力,共同为发展秦国的生产奋斗。

经济实力是战争的支柱,战斗装备和战时后勤的补给全取决于经济实力。如果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军事的发展就得不到有力的支持,国家自然无法扩张。

法令还规定,凡是致力于农业生产,增收粮食和增加布帛的,可以免除自身的劳役或者赋税;如果因从事工商业或者自身懒惰而导致贫穷的,他们的妻子都要被收为官奴。这条法令,将百姓的努力方向引向农耕,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

第四,有军功的各按标准升爵受赏,没有军功的王族不能列入家族名册。如果私下斗殴,将按性质的恶劣程度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这条规定,将百姓的暴力引向战争,同时解除了王族的一部分特权,为百姓开辟了一条向上层社会升迁的道路。商鞅强调按军功授爵,激发了下层有才之人的斗志,为秦孝公招揽了大量人才。

第五,明确爵位尊卑。官吏按等级差别占有土地、房产,甚至家奴的衣裳和服饰也要按爵位尊卑穿戴。军功是百姓获得爵位的主要途径,为了鼓励百姓积极参军奋勇杀敌,商鞅仍然强调爵位的尊贵,这有利于提升有军功者的社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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