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若为自由故(2/2)

同龄人之间更能彼此了解,新生代的思想更加多元包容。同事同情理解王惠珠,打算蹚这淌浑水。

同事假装提着厚礼来探望王惠珠,拖住她父母。王惠珠趁机逃跑,下了楼便打车,直奔医院。她必须要第一时间结束这个错误,占据先机。

詹咏梅听完这一切,再次询问确认,王惠珠是否真的不报警。王惠珠说,毕竟是血亲,父母对她没有恶意,他们是真的觉得他们在挽救自己。父母给了她生命,她无法为了这份恩情丧失自我,成为父母的傀儡,那么唯一能为他们做的就是达成他们的心愿——家丑不可外扬,不把他们送进监狱。

“我为王惠珠做了检查,她的情况有点特殊,毕竟之前从未做过产检,引产有一定难度,风险很大,”詹咏梅讲完,已经眼含热泪,“也许在他人看来,王惠珠冒着生命危险去扼杀一个孩子,简直是没人性,不但不想让孩子活,连自己的命都拿来冒险。可我能理解她。”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王惠珠可真是个难得坚定自主的女人。”易文翰感叹。

“是啊,简直是人间清醒,”高朗也跟着感怀,“不是说她不婚主义是清醒的,婚与不婚没有对错,只是个人选择而已。人间清醒是说她敢于追求自己所要的生活,敢于跟大多数人不一样。一个人能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难,难的是跟亲人和全世界对着干,干到底。”

“说得好,”詹咏梅赞赏地看着高朗,而后又无奈地说,“后来王惠珠的父母找上医院,连同卫鹏一起来当医闹,说我跟王惠珠一样没人味儿,打掉人家5个月的孩子会遭天谴报应。哼!”

易文翰想到吉时转述的小说内容,郎中鬼见愁也同样被人诅咒说会遭报应,断子绝孙,可是鬼见愁认定自己无愧于心。这不就是在写詹咏梅嘛。

“其实当时给王惠珠做手术,我也是顶着很大压力的。院方的意思是,光本人签字不行,必须有直系亲属的签字才能手术。可王惠珠上哪找给她签字的人啊,可如果父母不签字,王惠珠就不能引产,得一直到生。”詹咏梅想起当初,眉心紧锁。

“可王惠珠情况特殊,他的父母等同于谜奸案的同犯。”易文翰也是唉声叹气。

“问题就在这,除非王惠珠报警,警方立案,然后院方才能在没有监护人签字的情况下做这种风险的手术。可王惠珠又不肯报警。”

“那最后怎么解决的呢?”高朗问。

“我先安排王惠珠住院,打算慢慢想办法,其实就算报警,也要拖上一段时间,王惠珠这种情况,如果铁了心引产,真的是不能再拖了。没想到,王惠珠比我想象中还要刚烈。”

“她该不会是……”易文翰没说下去。

“是,她故意从床上滚下来。这样院方为了救人,不得不给她手术。这个王惠珠啊,她可真是铁了心。手术结束后她醒过来,我训斥她胡闹,她却说,让她跟强奸犯组建家庭生孩子,当一个没有自主思想的机器人,她宁愿去死。唉,我都不敢想象,她心里得有多苦,才能连命都豁出去了。”

“如果不能对孩子负责,那么最大的负责就是,不要带他来这个世界。”易文翰唏嘘不已。王惠珠9年前到鬼门关走了一遭,活了下来,却仍就没能躲过9年后的死神索命。

但至少她多活了9年不是吗?虽然必须要隐姓埋名,没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但至少,她是自由的。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也许在很多王惠珠父母那一类人眼中,王惠珠是个怪胎,异类,是人族鄙视和要诛灭的妖,是白眼狼,不懂人事儿,不知好歹的不孝女。但易文翰觉得,王惠珠是个追求自由的战士。

“那医闹事件最后怎么解决的?”高朗问。

“我告诉那三个人,王惠珠是完全民事责任人,她有生育权,即有权决定生与不生。而且王惠珠签了免责书,即使手术失败,他们追究不了我的责任。我说我知道他们的底细,再闹下去,我不介意跟他们去派出所。这才把他们给吓退。”

“詹主任,”易文翰收起主观情绪,回归正题,他掏出高朗画的画像,“这个人,是卫鹏吗?”

詹咏梅只看了一眼便摇头,“这人文质彬彬的,而卫鹏是个五大三粗的,完全不是一类人。”

易文翰不免失望,“那您觉得,还有什么人对王惠珠有杀人动机?”

詹咏梅摇头,“打从9年前王惠珠出院,我就跟她断了联系,我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也许,也许是那之后她又惹上别的人别的麻烦了吧。”

至少这一趟跑下来,确定了死者的身份,王惠珠,还有她的背景故事。

出了医院,高朗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怎么?有话直说。”易文翰不满。

“易队,打从詹主任提到王惠珠这个名字,我就知道我犯错了。”高朗恨不得把头埋进胸膛。

“恕你无罪,说吧。”易文翰没说后半句:我不追究你的错,不代表上级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