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7章(1/5)

执委会所设计的国民议事会制度,对成员资格的基本要求很简单,就是入籍海汉的时间要在五年以上,并且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即可。

满足条件的国民,可以通过自荐的方式,向当地官府提交书面申请。

地方官府会对这些人员进行初步的审核筛选,从中挑选出声誉良好者并进行公示,当地的首批议事会成员将就此产生。

目前暂定的名额,是每个州府的地方议事会编制不超过五十人。

根据当地的人口多少、地域大小,再由议事会自行推选出三至五人,成为大区议事会的成员。

每个大区议事会的成员上限也同为五十人,并以地方议事会同样的方式和比例,推选三至五人成为国家议事会成员。

而被推选到上一级议事会的人员,也同样需要通过官府的审核,方可正式履职。

各级议事会的成员任期与执委会相同,均以五年为限,可以连任。下一任期是否还以目前的方式来确定成员人选,这也将由最高级别议事会自行商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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