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怪人与歌(3/3)

那人用手捂住嘴,神情和语气都在模仿着女人。

“我想你应该找找其他人。”泰斯自然不会相信这种骗小孩的理由,见对方只是微笑着不曾后退,于是放出更狠的话:“我们在为吉萨商会办事,任何可疑的人都会被我们当作敌人,商会的敌人。”

“噢,商会,敌人。”那人发出“咯咯”的笑声,“如你们所见,我不过是被遗落在此的可怜人,连武器都没有哩。怎么会…”

那人双手翻花摆在头顶,原地转了个圈将大衣飞起,这是真把自己当作舞会中的角色了,不过也令泰斯相信,这人确实没有带任何危险的东西。

“对啊,怎么会成为你们的敌人呢?…等等。”

那人是用“男人”的语气叫出了“等等”二字,显然是发现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

那人用力闻了闻,眼珠一转好像知道了想找的东西,又露出那灿烂的笑容对着泰斯说道:“你身上有不属于你的东西。嗯…让我来想想是哪位大人物给你的入场券…”

“动手,尽量不要切碎了那件衣服。”

泰斯两人虽然听不懂对方说些什么,但这个怪人身上的玩意明显能卖个好价钱,荒郊野岭没人看见就是天赐良机,而且对方没有武器,这么近的距离肯定也来不及施展法则。

泰斯立刻将数个小沙球射了出去,将手中的弯刀用力丢向对方的脑袋。博肯列绕开沙球攻击的正面,绕了弧线的距离冲向那人,等他跳起腾飞时,沙球全部命中了这怪人。经过数个月的练习,泰斯的沙球终于可以达到“武者”拳头的力度,被全部沙球砸中的怪人立刻后退了两步,虽然身形狼狈但他的笑容不减。

博肯列毫不留情地从怪人的肩膀砍下去,早已磨好的长刀裹着肉与碎骨一路从肩膀砍断数条肋骨,然后从怪人腰间抽出红色的刀刃。虽然这人身上的怪事太多,比如,未经锻炼的身躯能在寒风中穿着这样的衣服,但重伤的怪人决然没有了生还的可能性。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怪人嘴角流着血,发出隼鸟般的嚎叫声,即癫狂又欣喜,吓得博肯列后退数步。

“真是期待啊,北境的晚会一定很美妙。”

怪人叫完最后一句,睁着眼睛,带着满脸笑容,慢慢失去了气息。

泰斯和博肯列只当遇见了一位疯子,见对方确实已经死去,博肯列也壮下胆子前去收尸。

博肯列取下了昂贵的金银,撕下干净的衣料,回到了板车上。两人甚至没有埋葬尸体的兴趣,就丢在路边等待野兽进食,泰斯拉着骆驼走上了小径,把这怪人的事情抛在脑后。

虽然没有想到,对方竟然只是一个普通人,但只是失手杀了一个相貌丑陋的怪人,两人并不觉得有什么愧疚。博肯列觉得泰斯的指挥是正确的,对方那么弱还带着值钱的东西,真是不知死活。而泰斯也认为这是正确的决定,荒郊野岭没有其他人看见,没付出任何代价,却收获了贵重的金银,只有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机会。

在两人踏上南风小径后,云端出现身形巨大的白鹰,如同巨船从天空俯冲坠向怪人死去的地方,巨鹰用黑色的喙将剩余的尸体吞下,贴着地面双翅一挥掀起两道旋风,巨鹰再次冲入云端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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