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二章 六花(1/5)

渭河北岸。

正当杨国栋部骑兵以打倒番击溃滇兵,一队队宁夏边军精锐也在同时渡过渭河。

领军者是曹文耀。

就在一个时辰之前,巡营的曹鼎蛟被李汝珪射杀,曹文诏闻讯暴怒,当即命四军拔营,要夜晚强攻宝鸡城。

曹文耀含泪死谏,都没劝阻住暴怒之下的曹文诏,好在左良玉一封书信送来,建议曹文诏攻打北岸的元帅军,这才让曹文诏的怒火有了释放的方向。

其实谁都知道,这种亲族阵亡的恼怒一旦烧起来,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将之浇熄。

毕竟不论付出任何代价,都无法挽回曹鼎蛟死于袭杀的性命,因此一切忿怒都是无能狂怒。

冤有头债有主。

曹文诏并不是一定要进攻宝鸡城。

因为他对与侄子曹鼎蛟的死,只知道杀人者名为李汝珪。

除了一支刻着延安李汝珪的响箭,他什么都不知道。

曹鼎蛟的亲随,说李汝珪隶属于左良玉援剿军的参将罗岱。

曹文诏一度也认为李汝珪是罗岱的部将,只是脑补了一出,剿贼军官临阵倒戈叛变的故事。

曹文诏这么想并不离谱,真正离谱的是‘军官临阵倒戈叛变’的事,在这个时代很常见,常见到他觉得发生这种事很正常。

但左良玉的书信,显然洗清了罗岱的嫌疑——罗岱也被这个李汝珪用阴险手段射杀了。

曹文诏需要的只是一个泄愤的方向。

至于这个方向是东边还是北边,无所谓。

最重要的是,对曹文诏来说,这场战役完全是赶鸭子上架的被动作战,任何时机都不是好时机。

在一切坏时机的基础之上,每时每刻,都是最好的时机,这一刻发动战役,一定比下一刻发动战役更好。

今夜出击,就胜过明日出击。

因为他的军队已经被杨承祖烧营、李汝珪夜袭,折腾得苦不堪言、疲于应付,天亮后的状态只能更差。

曹文耀统率的精兵两千余骑,这些人是从宁夏四营中拣选出十九个大队,都是选锋。

选锋是军队里的老传统,最迟出现在的汉代,并且一直延续,后来叫尖刀。

而在明代,一个营五六个司,第一司就是选锋司;每司下面四五个百总局,第一局就是选锋局;局下俩管队,第一队就是选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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