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一章 火箭,火箭!(2/4)

而过天星张五是正经边军管队出身,而且就是在鱼河堡当的兵,是刘承祖那个管队位子的前任。

那是个骑兵队。

合营后的硬仗都被刘承宗本部狮子营打了,张天琳的本部一直跟着刘承祖敲敲边鼓,直到进青海,他才随军南征,却始终没得到独领一军的机会。

为这个机会,他甚至愿意让刘承宗把他打发到天山去。

翻过祁连山作战,是张天琳在元帅府第一次独领一军独自作战。

在抵达北麓之前,他给自己做了很多计划,从野战击败敌军到攻城略地横兵甘肃截断河西走廊,万万没想到第一步还没开始,就要赤手空拳面对敌军。

但这事他也确实怪得不王自用,在八字墩修整的张天琳只能气得无能狂怒,直呼三劫会暴露得不是时候。

早暴露几天,刘承宗的元帅府主力还没启程,计划还能变更;晚暴露几天,也不会影响他们的军事行动。

偏偏就这个时间,元帅府大军已开向嘉峪关,张天琳赤手空拳翻过了祁连山,睁眼就是绝境。

没有武器装备和战马其实是小事,张天琳做过首领,他明显能感觉到,真正的大问题是在这种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绝境之下,营中气氛不好。

士兵对前途绝望且迷茫,这种时候他敢让军队赤手空拳向北进军,士兵就敢哗变。

他召集部下军官在野地议事,开口就是:“这时顾不得别人了,军法诸位都知道,这会是死局,也顾不得许多,我只说一条规矩,不能杀人。”

议事的军官都听出他的弦外之音,曾在河湟大战率马队正面击穿董学礼部骑兵的千总冯大奎劝阻道:“将军,黄番恐怕不会将兵甲交给我们,硬抢只怕事后大帅不会责怪下来……”

冯大奎摇摇头,后面的话不需要说,在场都是带兵将领,清楚违背军法的下场,保障一支军队战斗力,只有赏罚。

作为元帅府最精锐的嫡系四营之一,营内士兵最低勋位是一等材官,他们拥有元帅府十三营最优厚的待遇,与之相对的也执行着最严格的军法。

元帅府的军法在各营没有区别,但施行时总会因人而异。

就比如在行军中随意说话,尽管军法不允许,但如果是屯牧营的蒙古兵,这就不算个事;若是河湟五镇的乡兵,也只是会被长官呵斥而已。

但是在野战营,一名士兵在行军中未得长官准许随意开口,就要被打军棍了;如果什长不打,全什都会被打。

随意开口尚且如此,更别说明目张胆的抢劫了。

元帅府的士兵一般不抢劫,因为抢劫必死,所以伴随抢劫的通常是更严重的逃兵,逃兵的处罚办法是半队人留守、半队人去捉,捉回来全队挨揍、逃兵斩首;没捉回来队长什长记过、全队挨揍罚饷一年。

如今张天琳几乎明目张胆的说出要抢,部下军官们可不想跟着送命。

张天琳却非常果断,道:“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去借兵器,黄番未必会给,万一不允,对我等起了提防之心,我们没兵器就抢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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