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2)

齐长歌知道话中的她是谁,不由得一愣,问道:“她没跟你走?”

“什么意思?”清冷声音的主人似乎更愣。

齐长歌转身,在他面前,一道红衣如枫,肤白胜雪的俊俏公子哥儿正皱着好看的眉毛一言不发的盯着他。

“糟了!”齐长歌突然想到什么,急忙道:“快去,快去蓟庄,她一定是去了哪里!”

红衣公子哥眉头蹙的更紧了。

齐长歌解释道:“她上午来与我辞行,看到了蓟庄传来的求救信,说今日连翻有少女失踪,我本以为拦住她了,现在看来,她应该还是去了。”

听到有少女接连失踪,红衣公子哥儿面色陡然大变。

“你疯了,你难道不知道谁在那吗!”

齐长歌似乎也急了:“我知道,我以为我....”

他说不下去了,是他让伶谣看到了信,所以说什么也没用。

“我现在就去带她回来。”齐长歌伸手隔空一吸,只见放在剑匣中的一柄青锋顿时自己飞出匣子,稳稳落在他的手中。

“不必了,你还是处理你藏剑山庄的事,我去!”

红衣公子的声音还在,但苑中早已没了身影。

齐长歌握剑的手指修长,手背青筋暴起....

蓟庄,坐落在扬州城外二十里地,是由几个大大小小的村子合成的大庄,人口约莫三百多来人,平日里自耕自足,颇有些与世隔绝的样子。

伶谣背着行囊,站在庄子外,伸手放在娥眉处,眯着眼打量着村子。

只见这蓟庄青山秀水,碧浪成荫,远处平坦宽广的土地上,小路穿插相通,房屋零星交错,伴着阵阵炊烟升起,稚子垂髫,男子耕作,当真一副世外桃源之景。

“这就是蓟庄了,死伶官儿,本女侠就是不要你也能行侠仗义,马踏江湖!”伶谣心中豪情万丈。

很快,自己就要铲奸除恶,实现儿时梦想了。

“老丈,请问前面就是蓟庄了吧?”伶谣扭起水葫芦,仰头咕噜咕噜喝起来。

鉴于之前在藏剑山庄有过迷路的前科,所以伶谣为了保险起见,还是选择寻个在稻田忙活儿的人问个清楚。

这老丈穿着黑色布衣,带着草帽,闻声扭头看向伶谣。

伶谣差点没一口水呛死。

这老丈....不对,这是个年轻男子!

而且还是个长得不赖的年轻男子....

那如刀削般的脸庞,一对浓而黑的剑眉下是含着浓郁到化不开的悲眸,伶谣看到这眸子的第一眼,就莫名觉得难过。

这男子究竟是遭遇过什么,才能有这么一双哀恸至极的目光。

黑布衣的男子面无表情,淡淡道:“是。”

伶谣被这深沉的嗓子唤回神,不由得有些尴尬的擦了擦嘴,将水葫芦拧好,道:“那个...大哥,刚不好意思,看你在这躬着身子做活儿,所以喊错了,你别介意啊。”

男子没搭理她。

伶谣讪笑两声,自讨没趣,只好搓搓手,道:“那大哥你忙,我就先走了,多谢大哥指路啊。”

男子依旧埋头栽秧插稻,置若惘闻。

以墨换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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