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一波三折(二)(1/5)

“不可以!那两地怎么展开警务合作,香港水警和香港海关前天夜里在码头缴获的那一箱赃款又算什么?”

“怎么说呢,那是在现场缴获的。”

这件事真不太好解释,韩博捋捋思路,汇报道:“余绍东现在涉嫌违反入境法规,涉嫌走私。入境处理论上可以介入,关键他回香港跟回家一样,没走小区正门,翻墙进来的,虽然违法,但问题不是很严重,最多找他问问话。

他在香港暂时没违法其它法律,警务处既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也不能动他的财产。所以想控制住钱,只有海关出面。”

“这不就行了,又不是没证据,裁判法院凭什么不给海关签发搜查令?”

“问题是香港海关前段时间因为配合内地海关办案被嫌犯告上法庭。”

“嫌犯告海关!”

“一个姓的秦香港商人涉嫌走私,香港海关应深正海关请求,申请搜查令搜查他旗下多家公司的办公室,缴获大批文件移交给内地执法部门,同时查扣一批藏在屯门内河码头待运的货物。姓秦的嫌犯申请高等法院覆核,指责海关做法违宪,不当将文件转交内地海关,要香港海关赔偿损失400亿。

香港高院裁定海关申请的16张搜查令有13张无效,海关要交回检获的资料,包括已转交给我们内地执法部门的资料。法官同时认为这个案子是司法覆核申请,法庭不会处理赔偿问题,鉴于申请人的索偿金额庞大,要求姓秦的呈交申索书,再安排时间以民事索偿的程序处理。”

香港法律到底保护好人还是坏人,吴副厅长觉得难以置信。

不过香港海关也不是那么好惹的,韩博挠挠头,接着道:“香港海关已就司法覆核败诉提出上诉,另外这个嫌犯不仅涉嫌走私,还涉嫌洗钱,这个官司有得打。现在的问题是影响在这儿,香港属于英美法系,判例相当于法律。我们这个案跟那个案子性质差不多,裁判官应该在犹豫。”

“警务处呢,警务处能不能发挥点作用?”

“警务处也遇到一件事,影响很大,跟廉政公署搞得很僵。现在非常谨慎,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生怕被廉署逮着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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