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厚脸皮倒贴(二)(1/3)

程百依让人将程靑月抬到后院,程靑月背上的血液已经凝固,将她那一身血衣弄下来颇费了一些功夫,这丫头也是能吃苦的,莲子给她换衣服的时候她愣是没有哼一哼。

“今天算你运气好,赶上长清先生和云墨公子来府上才得以让你顺利的住进我的后院,以后你就安安心心住在我这里,萧氏即便手再长也伸不到后院来。”

程靑月的后背上有七八条长长的血痕,那血痕上皮肉翻飞,衬着她那雪白的肌肤看上去很是触目惊心,莲子给她上着药,她忍着痛,沙哑着嗓音道:“多谢小姑相救。”

“你也不要谢我,我这檀香院也不是养闲人的,你现在先将伤养好,等伤好了之后就跟莲子学着看账簿,那些诗啊书啊的读个合适就行了,不必死啃着,好好学学怎么样治家理财才是要紧。”

程靑月咬咬牙正要回答,程百依急忙制止,“好了好了,你想说什么我都知道,先暂时养伤,等伤好了之后再说别的。”

交待完这些程百依才从那绣着白鹤饮水的屏风后面出来,白氏正一脸焦急的站在外面,她穿了一件灰扑扑的褥子,底下是一条暗青色的长裙,头上只用一根白玉簪束发,作为卫尉大人的妾室,她这身穿着实在太质朴了一些。

白氏出生勾栏之地,所以她姿色还算不错,但是在卫尉府这片泥地里打滚了这么些年,难免会露出些许风霜,不过这白氏虽出生在勾栏之地,却并没有勾栏之地那庸俗之气,相反,她这人非常实在,也不贪心,对她大哥也是一心一意,这个女人如果稍微疼惜一些,她便会用成倍的热情来奉还,哪怕只是想起来的时候眷顾一下,多个知冷知热的人也是好的,可她大哥却并不明白这些。

白氏刚进府的时候应该还是很得他大哥的喜爱的,要不卫尉府也不会让这样的女子进门,可时间长了,新鲜感一过,她大哥自然就对她失了兴趣,尤其后来又来了一个比她年轻漂亮的李氏,他大哥就更是对她不闻不问了,即便知道她经常被萧氏当做下人一样使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遇到一个薄情的男人。

一看到她出来,白氏急忙上前道:“姑小姐,二小姐的伤怎么样?”

“白庶嫂不用担心,青月的伤虽严重,但只要好好调养就不会有大碍的。”

白氏脸上的神色依然凝重,“那二小姐背上会不会留下伤疤?”女子的头发和皮肤是最珍贵的,所以未出阁的女子最忌讳头发和皮肤有所损毁。

“白庶嫂放心,我会用最好的药给青月用,不会让她留下疤痕的。”

白氏神色这才有所缓和,作势就要跪下,程百依急忙扶住她嗔道:“庶嫂这是何意?”

“多谢姑小姐的救命之恩,若不是姑小姐,二小姐今日也不知会落入何种境地。”白氏面上含着泪光,脸上那感激之情也是真心实意的。

程百依将她扶起来,无意中摸到她手心上的肉茧,她有些悻悻的放开她的手,“白庶嫂不必感激我,只能说今日青月运气好,刚好碰到我大哥和前来拜访的长清先生以及云墨公子。”

“不管怎么样,只要青月能离开前院来到姑小姐这里我便安心了。”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也让她看明白了,这姑小姐已经跟从前大不一样了,就凭她刚刚一个人将萧氏母女说的哑口无言的情况就可以判断,这姑小姐现在可不是一个可以任人揉捏的人。

程百依望着她那有些憔悴的脸,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白氏在前院的生活也不容易,对白氏虽同情,可她的后院也不是避难所,所有卫尉府受难的人都往她这里塞,能救下程靑月已经算是万幸。

徐娘从外面急匆匆进来,脸上带着红光,她将一个琉璃小瓶子递给程百依道:“小姐,这是云墨公子让管家带过来的,说是上好的丹参羊脂膏,可以消痕的。”

程百依也是一脸欣喜,忙让徐娘拿进去给青月抹上,一旁的白氏悄悄擦了擦眼泪,低声道:“那丫头能得到云墨公子的眷顾也是她的福气。”

程百依赞同的点点头,云墨公子出生在大曜最大的书香世家,纪家,纪家人基本上垄断了整个太学院,纪无疆的父亲又是九卿之首的太常令,而且纪家在大曜的名声很不错,所以纪家虽然不是最庞大的世家,但在整个大曜却是没有人敢得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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