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1-3712 匪夷所思(2/4)

这些都正常,不正常的是,没人看见嫌犯,警察们无可奈何之下,只能顺藤摸瓜,从屋主查起,然后这才发现,业主居然是北崇的财政局长。

要是小案子的话,警察们不介意卖杨局长个人情,但这是杀人案,谁也卖不起这种人情,而且这看似入室抢劫强歼,谁能保证没有别的内幕?于是直接打电话给杨孟春。

杨局长表示说,我今天就一直在区里,根本没出去,有太多人能给我作证了,至于说那个房子,是我朋友的……好吧,就是我的,是我租给小何的,不行吗?

租房子没问题,但是警察们看的不是这个,他们也没必要考虑,财政局长买房子的钱是从哪儿来的,他们最在意的是——你俩究竟是不是简单的房东和租户的关系?

若还有其他关系和恩怨,这个嫌疑,那一时半会儿就洗脱不掉了——你人在北崇,就不能买凶杀人吗?

所以警察们要杨孟春马上去阳州接受调查,到后来更是通知了北崇分局的人,要他们监控好杨孟春——杨局长潜逃的概率极低,但真有个万一,谁负得起这个责?

无须陈区长安排,分局就派出了干警,在干警的眼皮子之下,杨局长去了一趟区党委,他在隋书记的办公室里呆了差不多十分钟,出来的时候,两只眼睛有些发红。

人到市局之后,杨局长就咬定说,他跟何霏的关系很单纯,不过意外再次发生,小区那些他素不相识的主儿纷纷表示——这个男人常去被害的女人家,有时候晚上就住在那里。

卧槽泥马,你们这是闲到多么的蛋疼了?杨局长听到,有人甚至举出了大前天晚上他曾经在那里过夜,就知道撇清没有用了,于是他表示,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跟何霏的死,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个人愿意出五万块钱,悬赏捉拿凶手——这是发生在我的房子里的事。

按照这个表象分析,杨孟春应该是冤枉的——他有没有买凶杀人的动机,这个谁也不知道,但是按照逻辑来分析,他总不该在自己的房子里杀人,然后又跳窗逃跑。

好歹是一科级干部,就算算计人,也不该如此智商低下纰漏百出。

然后市局就发话了,这是重大嫌疑人,原则上不能放人离开,除非北崇区政斧或者区党委来领人,我们才会放你走。

市局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就算你是实职正科,还是财政局长这种顶尖的实职,但这是杀人案,人是死在你的屋子里了,你又跟受害者关系暧昧,怎么可能平白放你走?

杨局长表示说我还有工作,能否通融一下?市局的警察告诉他,我们这已经算通融了,这是杀人案,是杀人案啊,知道不?

于是杨孟春给隋彪打电话,隋书记说了,可以让组织部长霍兴旺去领你,但是这个事情,光是党委的人去不好,最好是政斧的人也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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