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三十八章太子督办(2/5)

所以臣觉得,这解救这些流放人员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充分考虑他们自己的意愿,只有他们自己愿意换地方流放的时候咱们再进行解决,至于不愿意的陛下您又要考虑了。

这些人的身份该怎么认定了。强牺读牺

按照以前的规矩,大明现在虽然没了四民等级,但是公民和非公民之间还是有区别的。

而这些被流放人员就是介于公民和非公民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有天然的公民身份。这候lI*ngSHU*章汜

可因为陛下的圣旨,他们终生不得回到关内,甚至子孙后代都不能回关内生活。

虽然看着比非公民高贵,但实际上也就那样,毕竟非公民还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往关内的,他们确不行。

所以陛下要另行流放的他们已然沿用以前的政策,但是这些不愿意被解救的,他们的身份怎么认定?

是继续成为罪民还是转化为非公民这个都需要陛下圣裁。

再有这些人回来另外选地方流放,首先这地方要提前选好吧,这人来回运输需要安排船只吧。

这船只需要路上的物资补给吧,这转运需要钱财吧,他们现有的在流放岛屿的财产是算他们的可以自己带走呢还是全都给充公了呢?

要是算他们自己的,那还要用船拉着,这需要更多的船才行啊,要是直接充公大明也不值当的一个一个岛的去管理这不是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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