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六十章 易风移俗(1/5)

不用求县君叙封。

听十七娘之言,章越酒再醒了三分于是问道:“鱼轩象服,夫贵妻荣,此非你我夫妻所愿吗?娘子怎好推辞。”

宋朝的规矩五品官以上的妻子,母亲方允叙封。

后又扩大到了升朝官。

仁宗最后一次南郊时,章越还不是升朝官,故而没有叙封。

至于英宗朝的南郊时,章越虽刚好够资格,但不巧的是被罢官了。

当今天子第一次南郊,正是章越为妻子请叙封的时候,想自己二十四岁得拜待制,十七娘与己同岁即封县君,那是何等荣耀。

十七娘道:“鱼轩象服谁不想如此,但夫君少年即拜待制,朝中多少人眼红妒嫉你,若此事南郊时你再为我向官家请叙封,又有多少女子要妒嫉我了。你看我们夫妻遭了多少人的嫉妒,这并非是美事。”

“故而我想官人先请赠先父先母便是,至于我不妨等下一次南郊。”

章越听十七娘一说,倒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是啊,自己方拜待制,又升起居舍人,年纪轻轻升官太速,确非一件好事。

自己妻子也是用这个方式来提醒自己,这个时候在仕途反而是更要慎重才是。

官场上大出风头,永远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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