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七章:宗法祖训(2/4)

而邓国的建立者并不是周朝遗留下来的贵族,对于宗法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虽然邓国立国快三百年了,但是其实并没有一个标准的继承制度的。

皇位的继承人一般都是以三种形式产生,一个是能力出众,得到君王认可的,一个是得到君王的宠爱,第三个就是自身势力庞大,迫使君王承认。

比如当初的邓昇,就是赢下了自己的一众兄弟,才得到了王位的,而正因为如此,邓国每一次王位的更替都是伴随着各种的阴谋诡计和腥风血雨的。

也是因为邓国没有明确的继承制度,胡惟庸一党才敢去接触邓尊,因为邓国的宗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储君和皇位非邓灏不可的,同样是皇子,邓灏有的先天条件,邓尊同样也有,如果邓尊铁了心要跟邓灏争的话,虽然处于劣势,但是也并非不可能的。

而邓昇也是从胡惟庸的举动,才察觉到自己长久以来所忽略的问题,也就是说,邓昇所有的儿子,哪怕不是嫡子,其实都有资格继承皇位的,这就很容易引起皇族的内斗,甚至出现流血,当然,以邓昇的威望,只要邓昇不点头,邓尊他们是不敢有任何举动的,而且邓灏当了十几年的太子,羽翼丰满,也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撼动的。

不过邓灏几兄弟不会出现问题,难保以后得皇位传承不会出现问题的,邓昇要考虑的是长远。

第二个就是爵位的继承制,邓国的爵位,在邓昇登基之前,只有君、侯、伯三等,后来邓昇登基之后,又增添了公、子、,一共五等,称皇帝之后,增添了亲王、郡王、勋王,公爵又细分为国公、郡公、县公,一共十等,而根据各人的功劳,授予爵位,不过爵位封赏下去了,但是却没有明确爵位继承和世袭的制度。

围绕着两个问题,邓昇和邓灏父子俩斟酌了一夜,最终定下了大概的方案。

首先是继承制,传承以父死子继为主,兄终弟及为辅,也就是有子立子,无子传弟。

而继承人的选择上,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准则,而出了定下了大方向之后,邓昇和邓灏又按照继承人身份定下了继承人的顺序。

继承人首选嫡长子,如嫡长子早逝,且存有子嗣,则从嫡长子子嗣中选择,根据嫡庶长幼排序。

嫡长子早逝且无子嗣,则立嫡次子,再则就是嫡次子子嗣辈,如此类推。

如无嫡子、嫡孙,则立庶长子,其余子嗣,根据长幼排序,庶子早逝则顺位到下一个庶子。

也就是说,嫡子一房中,都是先子后孙,一房绝后,则顺位到下一个嫡子,而庶子中,则是该子早逝,则顺位到下一个庶子,不会立庶孙的。

而按照现在邓国的情况,邓灏作为嫡长子,是第一顺位继承,接下来就是嫡长孙邓桓、而后就是嫡次孙邓松,然后才到邓灏的几个庶子。

倘若邓灏一脉都没能等到继承皇位那天,那皇位就落到邓尊这个嫡次子头上,然后就是邓尊嫡子、庶子,如果正房一脉都没能等到继承皇位那一天,那么皇位就落到邓瀚这个庶长子头上了,不过邓瀚一日没登基,他的儿子们都没有继承权,排在邓瀚后面的是庶次子邓裕。

而何时确立储君位置,邓昇也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嫡子年满十岁,且无身体缺陷的情况下,便可确定继承人之位,正宫四十而无嫡子的情况下,则册立庶长子。

兄终弟及规定,皇帝无嗣则立嫡弟、嫡侄,无嫡弟、嫡侄则传位庶弟,顺位继承等同父死子继。

确定了皇位继承的制度和顺序之后,邓昇又对爵位的继承与世袭定下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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