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失落(1/2)

再说一说于文秀吧。

于文秀和贺志远在大桥码头相遇,一起回到土家营子镇。然后就分手了。于文秀在镇上一家皮毛工厂上班,吃住在这里,就去了这家工厂。栾红英也在这里上班。

于文秀请的假,去婆家看望养子陈立根。住了半个多月,陪着儿子。等到儿子病好了才回来。儿子舍不得她走,母子难舍难分,但也没办法。于文秀和陈洁明离婚了,原来的婆家也不是她婆家了。没有理由住在人家里。况且他们生活也很贫苦,于文秀这次来,贴了不少钱。

养子要跟她来,但是儿子已经判给男家扶养了,按农村风俗习惯,就是孩子归男家了,女方是不能擅自带走的。立根他爷爷奶奶把他看得跟命根子似的,立根能帮他们干活了,他们相依为命,是离不开的。

陈洁明自从和城里的女人结婚后,生了孩子,就光顾城里那个家了。对乡下的老人和孩子不闻不问,连生活费也不给寄了。陈洁明是指望不上了,他爷爷说指望孙子陈立根养老送终呢。于文秀是不可能把养子带走的。尽管陈立根哭闹要跟她走,她也只能狠心把儿子甩开,不可以带啊。

于文秀回来心情不好,挂念儿子,精神有些恍惚。在皮毛厂里就休息了两天。

这家皮毛厂是兄妹两个开的,叫双合皮毛厂。哥哥叫向怀仁,妹妹叫向怀云。妹妹主要管理车间工作。

向怀仁,是双合皮毛厂厂长,五十二岁了。中年丧妻,有一个儿子,在外地上大学,过着单身独居生活。这个人性格还算温和,待人比较和气,也有成熟男人的容量,总之算个比较容易接近的人。和厂里的工人关系也比较融洽。

皮毛厂一般女性比较多,向怀仁应该是比较容易再找个对象的,但是他却一直没有找对象结婚。据他妹妹向怀云说,她哥挑,想找个有文化有涵养,能担事的女人,当然外貌身条也得看得过去。她哥不差钱,差的是一个说得上话来知疼知热的女人。

向怀云说这话,厂里的女工们就啧啧咂嘴,议论纷纷。

“人家厂长眼眶子高,就咱这农村妇女,人家咋会看得上啊?人家要娶个城里的漂亮媳妇呢。”

“他媳妇都死了十来年了,还没见他有动静。他不缺钱,提媒的踏破门槛,都没见他有反应。心里揣着鬼哩!”

“听说现在有钱的大老板都找小三,没有不吃腥的猫,男人心野着哩。咱厂长就那个啥,老实?一肚子花花肠子。”

“瞎说呢!要是叫向怀云听见了,非撕烂了你那张嘴。别找事!”

“听说向怀云有意把咱厂里新来的于文秀给她哥说说。人家是大学生,原先在城里上班了,模样挺清秀的,而且岁数还小,就三十多岁,会嫁给她哥?”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是想,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

“听说那个于文秀是离婚的,不能生孩子。这可是女人的大忌。男人不就是图娶个媳妇传宗接代嘛,不能生孩子那会行?”

“咱厂长有儿子,不图娶妻生子了吧。大概不嫌弃于文秀这缺点,也许有门。”

“谁知道呢。人家的事咱只是背后猜测。成不成跟咱也没关系啊。再说咱老公都壮实着呢。也没机会攀上高枝富户人家。”

厂里的妇女姐妹们背后闲议论,干活嘴不闲着。吱吱喳喳吐沫星子乱飞,能淹死人。

向怀云是有意把于文秀说给她哥哥做媳妇。

向怀云就托了栾红英做媒人,给于文秀提亲。给了栾红英不少好处。其实栾红英内心是极不情愿给说媒的。她总觉得于文秀要是给向怀仁做媳妇,于文秀是吃了亏的。不般配。但是碍于情面,不能得罪老板呢,凑合着给提提吧。没用心去做这件事。

但是向怀云那是绝顶聪明的女人,眼炸毛都是空的。栾红英一提,自己就上阵了。别人说她还不放心哩。在一次好像是很偶然的时机,碰见了于文秀,傍晚吃过饭,于文秀正在刷碗,晚上还要加夜班,向怀云也装作吃了饭刷碗的样子,就凑近了于文秀。

“文秀,吃过了。”向怀云很随便的跟于文秀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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