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破之元素封神 第一千四百七十四章 请欢欢教弹琴(1/3)

    见到狗系统不搭话了,陆云霄撇撇嘴,轻轻拥着应欢欢的娇躯,看着她的眼神,极度温柔。

    对于应欢欢,他是颇为喜欢的。

    说是一见钟情,倒也谈不上。

    毕竟,已经不是当年了。

    他也没有了当初的稚嫩,没有了那种,看到一个美女,就心飞神驰,非她不可的感觉了。

    云韵终究是云韵,美杜莎终究是美杜莎。

    她们两个,终究还是不一样的。

    现在的他,有初恋,有挚爱,有青梅竹马,女人方面,根本不缺。

    要再说一见钟情,那根本就是扯淡了。

    不过对于应欢欢,他的确是喜欢,这份感情不是假的。

    这个丫头,也确实很讨人欢心。

    清纯甜美,青春有活力,可爱又懂事,有分寸,天真烂漫。

    说实在的,很难让人不心生好感。

    他看着心里舒服,自然不介意出手,拥有这么一个女孩儿。

    别的不说,起码护她一辈子,他还是能做到的。

    他也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

    不会让这个女孩儿,像原著那般悲凉。

    她无需再承担什么重责,更不需要牺牲自己。

    她只要在他身后,快快乐乐的就好了。

    他可以为她解决一切问题。

    如果非要吹毛求疵,挑什么问题的话,或许便是应欢欢年纪还小。

    也才十六七岁的样子。

    不过十六七岁,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看着似乎是还带着一丝稚嫩,但实则,已经懂事了。

    陆云霄不是变态,倒不会对什么小女孩下手。

    不过十六七岁?

    他觉得倒也不是问题。

    毕竟当年薰儿向他表白的时候,也才十五岁啊。

    小医仙跟他的时候,也就十六岁。

    现在的应欢欢和当年的她们,也没什么不同。

    唯一不同的或许就是,古薰儿和小医仙她们,成熟的很早。

    而应欢欢更加天真烂漫一些。

    可这并不代表应欢欢不知事了。

    生于超级宗派,又有强敌环伺,哪可能真的只有单纯。

    这丫头,其实也是聪明的很,起码,她能够分清好与坏。

    她对陆云霄没多少抵抗力,除了没谈过恋爱之外,也是因为陆云霄是真的对她好。

    否则,她哪有难么容易沦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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