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尊重(3/3)

林晗见到林见鹿就笑了,露出一口被古铜色皮肤衬托得分外白净的牙齿。

他背着军绿色的大包,进门之后就熟练的拆开背包绳,把带回家来的土特产堆满了客厅。

“都是些当地小吃,没什么多余的玩意——其实我也是今年才第一次请假回家过年,之前都在军营里面,说是在首都,其实天南海北的哪儿都去。我们在军队里不能私自外出,随便活动,所以我也不清楚到底哪些东西好,这些都是我逛商场的时候看买的人多就跟着买回来的。要是不好吃,妹妹别怨我。”林晗一反相貌上的沉稳,解释起来话倒很不少。

他又打开斜挎包,掏出个牛皮纸包裹的袋子,郑重其实的递给林见鹿:“我询问过大哥和三弟,他们都说你喜欢好看的布料,这是我托战友帮你带回来的杭州丝绸。”

丝绸轻而软,小小一包就有好几米的料子。

林见鹿一拿到手,看着通红的颜色不禁开始犯了难处——也不是说这包丝绸哪里不好,但现在国家丝绸的织造方式早已经为了制作旗袍改变了方法,而林见鹿喜欢布料是选用布料去还原古代服饰,而非自己为了爱美做非常多的衣服天天更换。

这样一来,林晗肯定花了不少钱特意带给她的衣料,林见鹿就没什么大用了。

正红色的布料,这时候也没什么人日常穿着,都在结婚时候才拿来做身衣裳。

林晗笑得一口白牙,热情的询问:“你喜欢不喜欢?”

林见鹿还能说什么呢?

她只好会以同样热情的笑容:“我很喜欢,谢谢大哥,颜色这么鲜亮的真丝料子很不好找呢。”

这倒不是林见鹿瞎说来哄人的话。

所有颜色之中,红色不但是最难染出的,同样也是最难固色的。

因此古代的时候红色才会显得珍贵——因为只要下水,不管原来多费劲染成的红布,都会渐渐脱色变成粉色;而同样也是这个原因,其实粉色这个接近红颜色并非女□□好,反而是男性经常穿着的。

林晗十分直男的说:“我看我战友给他女朋友扣扣索索的买了两米五,还一脸舍不得的强调等着结婚时候再用。你不用心疼料子,直接拿出去做衣服,用惯了,我再给你买。反正我都毕业了,军队的工资比外头高不少呢,绝对足够你买布料的。”

“那二哥以后能不能换成白色、浅蓝色、浅绿色或者鹅黄色?红色有点太显眼了,虽然好看,但我不好意思天天穿在身上。”林见鹿委婉的提意见。

林晗不改直男作风,果然立刻拍着胸口答应:“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等到林晗去洗了个热水澡回来,这才发现家里除了林见鹿之外多了两个年纪约莫二十出头的陌生姑娘。

林见鹿给他介绍:“这两位崔娇和林悦,是咱们家的亲戚,家里出了一些变故,在咱们家借住。她们俩后年参加高考。”

确定了对方的身份后,林晗就没打算深入了解,他跟两个姑娘点点头当作打招呼。

林晗跟着林见鹿跑前跑后,等到两个人一起上楼的时候,他趁机钻进林见鹿房间,小声说:“住在乡下的亲戚吧?爸妈居然还回去祖籍探望亲戚了?唉,我们出去拉练的时候,我就碰到过不少这种事情,不让家里头的女孩子念书,硬往后拖着,方便给家里照顾下头的弟弟妹妹,一点不管女儿年纪大了再去念书会不会影响学习。”

虽然实际情况跟林晗猜测的有些区别,但整体来说区别不大。

林见鹿含混着说:“确实是祖籍那头的亲戚。年纪小的是林悦,虽然跟咱们关系挺远了,但我能叫一声堂姐;年纪大点的那个是崔娇。现在父亲监督她们俩学习呢,今年高一。”

林晗这才发现自己刚刚在客厅里跟亲妹妹唠叨了好长一段,根本没给亲戚家的女孩子带一丁点东西。

他有点慌张的问:“我包里空了,没给她们带东西,会不会不太好?”

距离晚上吃饭还有一段时间,而且后天才是大年夜,商场现在没关门。

林见鹿干脆点头,带上帽子、手套、围巾,跟林晗说:“那我们一起去一趟商场吧,给崔娇和林悦补一份礼物。”

她习惯性的挎住林晗手臂,林晗脸上顿时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真心实意的感慨:“原来有个温温柔柔、不闹脾气的妹妹是这种感觉,可太幸福了。”

这时候首都已经很冷了,大家在街上都穿得十分臃肿,即便林见鹿很会做衣服,但她现在搞不到皮草,也只能跟大家一样穿厚重的大棉袄了。

之前下过一场薄薄的雪,在外面冻了一夜之后结成冰,路边滑得很,林晗担心妹妹,小心翼翼的扶着她在路上走,后来干脆直接拉着妹妹带了手套手掌,两人动作分外亲密。

兄妹俩谁也没注意到一辆小轿车曾经在经过他们俩身边的时候放慢了速度,然后又重新恢复正常速度向前行驶。

他们到了商店走了一圈,几乎所有柜台都在积极推销年货,拥挤得很。

林见鹿把林晗拉到丝绸的柜子前,仔细挑选了一下,然后指着纯白色同色绣线的刺绣手绢说:“二哥,就买这个吧,我觉得手绢作为送人的礼物正好合适。”

手绢还是姑娘们最常随身携带的小物品,一条漂亮的手绢拿出来的时候能让女孩子得到很多羡慕的目光,而且价格没那么高昂,不至于因此让林晗大放血,还同样是真丝材质的,跟林见鹿收到的礼物也能有个呼应,不必显得太突兀,可以说性价比非常高了。

林晗看也不看,直接开票交钱,确定解决了问题就把东西往口袋里一塞,拉着妹妹再往回家走。

之前略过他们的轿车停在商场外,当林见鹿和林曦手拉手从商场离开,轿车立刻降下车窗,露出坐在驾驶位的顾文熙。

他眼神温和、笑容文雅,一边挥手一边跟林见鹿招呼:“鹿鹿,回家吗?上车吧,我正要去你家里呢。”

林见鹿直接拉着林晗走过去,坐进副驾驶的位置上说:“你之前就说想学车,才一个来月,你已经能开车了?”

顾文熙上辈子就会开车,“学开车”纯粹是装样子,上手飞快。

但听到林见鹿的赞美,他理所当然的点头说:“学起来挺容易的,我两三天就能开的很稳了——这位是?”

林见鹿顺着顾文熙的视线回头,看向被独自留在后座的林晗,笑着介绍:“这是我二哥林晗;二哥,这是我老同学顾文熙,他家原来下放也在盛阳市里,现在平反回城了。”

别说是亲生二哥,就算是情哥哥,只要上车时候能自然而然被林见鹿丢在后座的男人,顾文熙都不会放在眼里。

但亲哥不一样,林见鹿的亲哥,顾文熙会非常尊重的。

毕竟,那以后也是他二哥。

作者有话要说:宝宝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