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4【真功夫影业】(1/5)

“何先生,您给出的合约还算合理。”项南点了点头,“不过,我有一个更合理的提议,不知您愿不愿意听。”

“可以,你说。”何冠昌笑了笑道。

“这样,由我成立一家电影公司。您的嘉禾给这家公司入股,    占股百分之五十,剩余百分之五十由我持有。”项南笑道,“公司由我打理,我跟公司签十年合约。电影由公司投资,由我制作,由您发行,赚钱之后,按比例分成,    您觉得如何?”

何冠昌听罢,    考虑许久之后,最终还是说道,“这件事,我自己做不了主,我得跟邹先生商量一下。”

原则上,他觉得项南的建议还是可行的。

虽然嘉禾入股的只是一家公司,而不是项南本人。但因为他本人跟公司签了长约,所以嘉禾变相拥有他一半合约。

而电影由公司出资,也就意味着,嘉禾出资也只出一半,冒得风险小了。电影由项南制作,则可以保证它的质量。

电影交由嘉禾发行,则保证嘉禾能获得最大利益。毕竟发行方、院线方,赚得才是大头。制片方,往往能被算计得一分钱不赚还得倒贴钱。

所以综合考虑,嘉禾的利益是有保证的。

而项南持有一半合约,也拥有一定的自由度,对安抚他的情绪,    激发他的创作力,还是很有帮助的。

否则,就算全约签下他,他心里别扭。到时候不好好拍戏,消极罢工,那对嘉禾也没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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