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内帑收入(1/5)

为了确保商人不敢走私出关,皇帝下了严令,北方关口只开两个,一个是宣府的上方堡,另一个就是大同的杀胡口。

任何从其他关口出关的商人都被视为走私行为,商人抓住之后直接杀头抄家,私放商人出关的边军同样杀无赦。

朱瞻基知道法令再严也在于执行,执行法令的是人,除了严刑峻法之外,更应该做的是让边军吃饱穿暖,指望一支连饭都吃不饱的军队忠诚,凭什么?

只有军队过上了好日子,他们才会在意触犯法令的成本,因为无论什么时候都有风险与收益的比较,风险大于收益,人们铤而走险的思想就会减少,相反的收益大于风险,人人都会铤而走险。

大明从建文时代开始腐败就已经越来越严重,到了永乐时代朱老四得位不正,自然不敢跟他老爹那般痛下杀手反腐,到了永乐后期,腐败已经明码标价化,冰敬碳敬什么级别的官员送多少都有成例,这种收入已经成为京官俸禄之外的一项重要收入。

地方官孝敬京官的冰敬碳敬自然是不会从自己的腰包里掏,这些钱有经过加码分摊到了百姓身上,大明的百姓从来不怕正赋,正赋有数,就算胥吏淋斛踢斗,克扣斤两,依然不会多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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