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原来是三少爷啊(3/4)

那鲜衣华服中年男子虽然没事,但却也不敢在这酒肆再待下去,甚至整个酒肆的酒客,也都纷纷离开,唯独剩下了两人还端坐着,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

其中一个自然是郑健,另一个则黑衣黑发,身后负着黑色的剑鞘,脸庞甚至都带着灰黑色,仿佛这个人就代表着死亡的灰黑,只有一双眼睛,很亮。

“朋友,一剑穿心高通都逃了,你怎么不走?”这浑身上下漆黑的男子看着郑健道,声音沙哑,让人听了就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郑健沉吟了两秒,缓缓道:“还没结账?”

男子一怔,旋即好笑道:“你没看到这酒肆老板都死了,给谁结账?给他烧两张纸钱?”

郑健摇摇头,严肃认真道:“他死了,酒肆还没关门!而我,就是这酒肆的新老板,你的酒帐,我算三两二钱,不多吧?”

这男子惊愕的看着郑健,旋即大笑,“不多不多,哈哈哈哈,太有意思了,你想接收这酒肆?”

郑健点点头,“不错。我喜欢喝酒,这里有酒,不是正好吗?”

黑衣男子想了想,发现郑健说的居然有那么一点道理,随手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子,放在桌上,“你要三两二钱,我给你五两!就怕你有命拿,没命花呀。”

郑健眉头一挑,“哦?怎么说?”

黑衣男子盯着郑健身后的泪痕剑,道:“好剑!我喜欢。”

郑健哈哈一笑,解下泪痕剑,拍在桌上,“剑的确是好剑,你想要,尽管来拿便是,就怕你有命拿,没命用呀。”

黑衣男子眼睛都直了,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喜欢好剑,直直的盯着泪痕剑,道:“我叫乌鸦,我喜欢好剑,唯一的嗜好,就是收集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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