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家信与废话 第一更(2/4)

当然,抚恤金这一项,是鞠子洲一早给嬴政举例的时候提的。

现在嬴政把这个概念完善了,具体规制了阵亡两万钱、伤残两千到一万不等的赔偿款。

第二就是,对于徭役的看法。

秦国的成丁都要服徭役,赘婿、不婚、商贾、无恒产者优先服役,罪囚和奴隶强制征发。

但,其实相当多的徭役是不必要的。

把人从家乡里抽出来,到达县中,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干一个月的活,再放回家中,短的,路上往返不过五天六天,长一些的,往返所需的时间都快跟服役的时间差不多了。

虽然是有着集中力量尽快搞出大工程的现实需求,但总归,还是会消耗许多不必要的钱粮在往返过程之中。

相关的程序需要精简,对应的,法律需要做出修改,更具体一些,甚至对应存在的某些岗位上的秦吏,也需要裁撤或者增补。

而后就是具体的各种奖励措施。

最后,是他自己以“三年为期限”所做的一些事情,有些成功,有些失败。

一些人想要在他身上加注,一些人还在观望,一些人则在正面表现出对他的完全的否定,在私下里,却对他输诚。

鞠子洲一一看过嬴政所罗列出来的东西,既是欣慰,又有些恐惧。

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了,那就没有回头路可以走。

他只能面对这一切。

于是鞠子洲提起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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