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小县与小官 第二十八章 正式入县衙(2/4)

在裘县令如此声名后,自主簿而下,厅上所有官吏也都各自起身,郑重地跟黄鸣一一见礼,各自介绍自己的姓名官职。

虽然之前几日,黄鸣总来县衙等消息,多少也和这些人有所接触,甚至多半都已互通姓名官职,但此时,才算是真正的把各自身份定下,正式成为县衙同僚。

按大明定例,各县都由一名县令为主官,掌管全县一切大小事务,诸如税收、刑狱、教育、农耕、治安……反正只要是和地方民政有关的事务,其实都在县令的管辖范围之内。

如果用后世的官员做个类比的话,那县令就是集合一县县长、书记、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教育局长等等等等诸多职权于一身,真正的一言堂般的存在。

甚至只要县令够强硬,就连地方上的武备,比如巡检司或者百户所的兵权,他都能插手管上一管。

如此,才能叫作百里侯。

但是,如此大权独揽终究是不现实的,九成九的县令也没有如此大的本事和精力,于是就有了佐贰官分权辅助之责。

县令之下,设县丞与主簿,皆是八品,再加上维持地方治安的巡检司的巡检官,就构成了县衙内,四个有着品阶的文武官员的班子。

拿诸暨县为例,知县是七品的裘伯群,被称作大老爷,县尊。

然后就是黄鸣这个县丞,作为副手,他没有确切的职权,一般什么公务都可以过问,也可以由县令做出安排,被称作二老爷。

接着是陈充,身为主簿的他掌管全县人口簿册,以及各种公文书册,责任大,职权也自不小,被称作三老爷。

最后一个有品阶的官,今日却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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