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君集告状(2/4)

李靖等到众人高呼了一阵之后抬手制止了一下。

等到操场上安静下来之后他继续说道:“诸位袍泽,陛下赏赐如此独特的名号自是希望我等能够忠于陛下,勇猛无敌。”

说到这里他突然脸色一肃提高了声音说道:“因此,我等自需严于军纪,勤于训练,用顽强之意志,强健之体魄,勇猛之精神来回报陛下。”

众人听到这里之后又一次高呼道:“训练,训练。”

李靖阻止了一下继续道:“孟子有言,无规矩,不成方圆,下面本将便来宣读一下军中的规矩。”

说完这话,他从自己的怀中拿出了一张折叠整齐的宣纸缓缓展开。

随后他便逐条宣读并解释起来。

首先一条就规定户名不应者,集合不到者,到不及时者首犯鞭三十,再犯鞭五十。

第二,肆意喧哗者,聚众闹事者,夜间打闹,之情瞒报者鞭七十。

李靖只是念了两条,下面的一众将士就已经全部打起了精神。

鞭刑对现在的人来说是一种极其痛苦的刑罚,轻则皮开肉绽,重则骨断筋折。

再加上现在的医疗条件落后,因此一旦受伤过重基本上就要面临死亡。

接下来李靖继续念道:“刀兵不利,旗帜不鲜,窃人财物,不尊调令,拖延慢待者鞭一百。”

到了这里众人的脸色已经变得有些发白了,因为如果被打一百鞭那么这个人就注定是活不了了。

李靖继续道:“蔑视禁令,妄议是非,私泄军命者—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