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票房分成(1/5)

对赌协议被否决,就只剩下第二种方案。

发行公司直接参与票房分成。

松果影视承诺,拿出五千万做发行,上映首周保底30%的排片。

后续排片得根据票房和口碑调整。

他们要5%的票房分成。

这个5%,是总票房的5%,而不是分成后的5%。

这胃口未免太大了。

现在的票房分成,国内一般是这么操作。

打个比方,一个亿的票房,首先要扣除电影专项基金税收杂费,合计%,这就是850万。

院线方,像《他是凶手》这类不知名导演执导,演员名气一般,前景不太明确的电影,院线方通常要价54%的分成。

这里就是5400万。

剩下%,也就是3750万,才是电影出品方制片方的分成。

这3750万,首先要扣掉宣发费用,以及拍摄成本。

如果宣发投入1500万,拍摄成本2000万,最后就只剩下250万。

制片方的利润,也就只有这250万,还得和投资方按照股份占比分成,还要缴税。

落到口袋里能有100万,那都是喜极而泣。

但是……

现在发行公司要价5%的票房分成。

等于是发行公司要先分走500万,留给制片方就只剩下%,3250万。

扣掉宣发,拍摄成本,最后一算还要亏250万。

忙活了一整年,到最后亏钱,换谁谁心里舒坦?

虽说还能靠卖网络版权,卖电视台版权赚钱,但是这点利润和一年的投入比较,投资回报比太低了。

这也就难怪,热钱都涌入电视剧市场。

电视剧市场的盈利,是电影的十倍。

演员的片酬都是按集来算,比电影片酬高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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