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狼队互卖,送好人赢啊(2/2)

警上跳预言家,诈出了9、10双狼,第二天又把5号玩家给揪了出来。

然而,马上任凡就要拿四杀了。

一局下来,狼全都跪在同一个人手里,这也算是很少见的情况。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11号玩家请发言】

“最后一狼是1号玩家,我真的是女巫。”

11号玩家有点歇斯底里的感觉,声音比之前大多了。

他急啊,自己明明是女巫,却要被标狼打,天胡开局,眼看就要输了,他不急才怪呢。

如果他知道任凡不是猎人,那特么还有啥好聊的,直接就过麦了,可惜他不知道。

“1、5双狼,警下两个人都是狼,我知道我现在这么盘,你们都不信,甚至还会当我是个笑话,但事实确实如此。”

“只是我确实有点想不通,1为什么没有自爆,他应该是知道4会去验他的,可是他还装出一副完全不知道自己要接查杀的样子,就很奇怪。”

“这局输肯定是要输了,因为打到这一步,好人不会再相信我是女巫,哪怕我再怎么聊,再怎么盘都没用,你们的想法已经难以改变了。”

“所以,我就不挣扎了,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前一秒钟,我还想长篇大论,告诉你们我是女巫,不是狼,后一秒我就感觉算了,说了也是浪费口舌。”

“只能说这局1号玩家玩得好,知道自己要接查杀了,还那么淡定,一般人真做不到。”

“算了算了,不说了,就这样吧,过了。”

【12号玩家请发言】

“这一轮我就简单的说三点。”

“第一,1号玩家为什么不自爆,想不通就去问他呀等游戏结束了。”

“第二,我相信你是女巫11号玩家,别自暴自弃嘛,你都报我是银水了,我还能不相信你嘛。”

“第三,这局我玩的最好。”

“三点说完了,今天出1号玩家,是好人就把票挂在1身上,至于原因,等游戏结束,你们就明白了。”

听完任凡的发言,所有人都一家懵逼。

11号玩家想不通,任凡为什么会相信自己是女巫,难道就因为他报任凡是银水?扯淡呢吧。

6号玩家很困惑,任凡是不是忘吃药了,明明是该出11的,为什么要归票1?

还游戏结束就明白了,那个时候明白还有意义吗?

1号玩家则是满头问号,什么鬼?任凡怎么不按套路出牌?

现在场上四个人,任凡手里有警徽,只要任凡这一票挂在他身上,他是肯定要被抗推出局的。

都不用管6号玩家怎么上票,无所谓他投谁,不影响最终的结果。

现在输赢已经不重要了,1号玩家就是想不通,任凡为什么就认定了他是狼?

最后连逻辑都不盘了,说了三点废话,他甚至怀疑任凡是开挂了,不然的话,不科学。

【所有人发言完毕,开始放逐投票】

任凡刚一过麦,系统的提示音便响了起来。

这一轮的放逐投票应该说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11一定会投1号玩家。

任凡也会投1号玩家。

他们两个加起来票,直接决定结果,6的选择没有任何意义。

十秒钟一转即逝。

投票结果出来了。

6、11、12选择投票给1号玩家。

1选择投票给11号玩家。

虽然6一肚子困惑和不理解,但他还是听了任凡的归票,如果错了,也是任凡背锅,跟他没关系。

但如果对了,他一票挂在11号玩家身上,岂不是很尴尬。

这就是6投1号玩家的原因,已经跟逻辑没有任何关系了。

【1号玩家出局,游戏结束,好人胜利】

听着系统的提示音,任凡嘴角一勾,终于赢了。

这局打得真是九曲十八弯,一会感觉要赢了,一会又感觉要输了,就特么跟玩过山车似的,贼刺激。

很快,游戏结算页面就跳了出来。

本局狼人玩家为1、5、9、10,其中9号玩家为寻香魅影。

本局好人阵营的觉醒预言家为4号,女巫为11号,猎人为8号,守卫为2号,其他人皆为平民。

看完系统公布的身份底牌,所有人都明白过来了,怪不得任凡会说游戏结束就知道为什么归票1号玩家了。

原来他压根不是猎人,场上就剩11一个女巫,那不出1号玩家出谁。

关键是谁能想到任凡不是猎人呢?8临走前可是认民的,任凡硬生生把猎人这件衣服穿到了最后,感觉两人私下里通身份呢?

不然的话,任凡凭啥一直穿着猎人的衣服?8出局为什么要认民?

可是在网上随机匹配的对局,私下里通身份,也不现实啊。

1号玩家原来还怀疑任凡开挂,现在看来跟挂没关系,是被人家秀了一脸。

妈的,狼队四个人,居然都死在了任凡手上,玩尼玛蛇皮哦,这特么是哪来的变态。

公布完众人的身份底牌之后,就是夜间神牌和狼人的具体行动情况。

首夜,觉醒预言家查验5号玩家和6号玩家,显示为疑似狼人,狼刀落12号玩家,女巫开解药捞起,守卫空守,寻香魅影连8号玩家和9号玩家。

第二晚,觉醒预言家查验1号玩家和5号玩家,显示为疑似狼人,狼刀落7号玩家,女巫毒杀10号玩家,守卫守4号玩家。

第三晚,觉醒预言家查验2号玩家和3号玩家,显示为金水,狼刀落4号玩家,守卫空守。

第四晚,狼刀落2号玩家,守卫守6号玩家。

身份底牌和夜间行动都公布完之后,便是自由讨论环节。

“1号玩家,我就一个问题,你是狼,为啥不自爆,还一副自己不会接查杀的样子?”

11号玩家好奇的问道。

这一点不光他想不通,其他的好人也都想不通,按理说1应该直接自爆的,或者听到4给他丢查杀就自爆的。

但1自始至终都没有反应,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不是狼,压根没法自爆。

如果不是任凡底牌是民,不是猎人,恐怕吃抗推的就是11,结果就是个输。

“呃…这点很难想通吗?想不通的话,说明你们没有认真听4号玩家的发言。”

1号玩家淡淡的说道,“警上4跳觉醒预言家的时候说得很清楚,他拿觉醒预一定是双验,我知道他会来验我,但外置位还有一个人要跟我一起吃验,只要我表现得不像个狼,自然就有机会把好人抗推出局。”

“只是我怎么都不会想到4号玩家能1、5双验,他这脑回路也不是个正常人啊。”

原来是这样!

听了1号玩家的解释之后,大家就明白过来了。

1不自爆是因为他相信或者说赌4号玩家不是单验的他,而是双验了两个人,只要他故意装成是要接金水的好人,不慌不乱,就有可能被认下来。

至于4号玩家诈他自爆,多少是有点小儿科了,他本来就不是个喜欢自爆的人,想诈他自爆,只能说想太多。

事实证明,1号玩家是挺有先见之明的,好人认下他的原因之一,就有他发言状态不像是个接查杀的狼。

只是阴差阳错,4号玩家验了1、5,直接把5给坑死了。

倘若1号玩家直接自爆,晚上刀4,那5或许是能苟到最后的。

“10号玩家,你怎么就不自爆呢?第一天我们俩的身份就彻底暴露了,你好歹让我活到晚上去连人啊。”

9号玩家有点郁闷,他堂堂狼队大哥,身份暴露之后,居然没有一个愿意为他自爆的。

1号玩家和5号玩家就算了,居然连10都无动于衷,这让他很不爽。

他感觉10不会玩,该自爆的时候不自爆,硬生生等着吃毒,多少是有点毛病。

“我为什么要自爆,你自己搞出来的烂摊子,让别人替你擦屁股?”

10号玩家没好气的说道,“而且我自爆了,你晚上连谁?连预言家和猎人,我们去刀猎人,如果是平安夜呢?”

“守卫不是傻子,人家是有脑子的,如果他铤而走险,就赌狼刀会落在12身上怎么办?”

“退一万步讲,就算刀了12,第二天起来他开枪带走一头狼,我们不还是轮次落后很多吗?”

“退一亿步……”

10号玩家话未说完,就被9号玩家打断了,“行了行了,你别退了,你再退我都不好意思了,这局我就不应该跳预言家的,不然的话,也不至于如此。”

“你知道就好。”

10号玩家忿忿不平的说道。

本来狼队安排他来悍跳的,1、5在警下打冲锋,这样寻香魅影看到票型之后,应该就知道谁是预言家谁是悍跳了。

结果呢,9非要秀操作跳预言家,跳就跳呗,还特么的被任凡给劝退水了,真的是坑了个大爹。

如果9坚持不退水,他们9、10会被标狼打?

可以说他就是被9活活卖出来的,死的相当冤。

“12号玩家,我就纳了闷了,你一个民,怎么敢在警上跳预言家劝我退水的?我不理解。”

9号玩家知道,自己是被任凡秀了,但他实在是想不通,一个平民,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跳预言家,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吗?

如果任凡是猎人就罢了,一杆枪立在那里随便嗨,关键是他手里没有枪啊。

“我不是说过了吗?你是预言家退水,我替你滴滴代跳,你是狼退水的话,那就是寻香魅影,4就是钢铁预言家,如果你不退水,警下我就表水呗,想把我标狼打,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任凡笑着说道,“至于我底牌就是个民,为什么非要冒险秀操作,很简单啊,我想赢,不光想赢,还要拿mvp,不然的话,想晋级就很难很难了。”

“要么我秀操作拿mvp,要么输了,我止步于此,但如果我中规中矩的玩,哪怕是赢了,恐怕还是会被淘汰,换成是你,你要不要搏一下?”

明白了。

任凡说了这么一大堆,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他也是被逼的不得不冒险秀操作。

幸运的是,这局真的被他秀起来了。

要说谁是mvp,估计所有人都会选择任凡,这把他玩得实在是太好了。

几乎是凭一己之力干翻了狼队,最离谱的是,他就是个破壁平民。

狼队输得太没面子了,四个狼没干过一个民,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但除了任凡,好人没有一个觉得狼玩得差劲,因为这局换做他们拿狼,恐怕也得被任凡玩弄于股掌之间。

“1号玩家,你最后就不应该刀2的,如果你刀6号玩家屠民,那11就聊不干净了,你这一刀落在2身上,简直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

这时候,5号玩家突然开口说道。

最后任凡能归对票,真要感谢1号玩家把守卫砍了,不然的话,他能认下11是女巫吗?肯定认不下啊。

守卫一倒牌,在任凡眼中,场上就只剩一个跳女巫的11了,不信11是女巫,游戏就结束了。

而信11是女巫,1就是狼。

这一刀,完全是卖自己。

仔细想想,这局好像就是狼队互卖。

9号玩家跳觉醒预退水,卖了自己和10号玩家。

而1号玩家不自爆,让4报出来验人,卖了5号玩家。

最后1刀守卫,卖了自己是狼。

好人能赢,全靠狼队在送。

“你少在那马后炮,最后屠神屠民都可以,谁能想到12不是猎人?”

“……”

(本章完)